(新加坡8日訊)疑求職心切,女青年淪爲洗錢共犯。
新加坡一名29歲女子,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付款服務生意,今天將被控上法庭。
警方昨晚(9月7日)發文告說,調查顯示,今年2月22日至3月2日期間,該名女子涉嫌提供國內轉賬服務,通過其銀行賬戶從52筆欺詐性轉賬中獲得了超過1萬9000元(新元,約5.78萬令吉)現款,從而在新加坡進行付款交易生意。
女子此前看到一家位于海外的公司招聘,該公司稱正聘請行政人員協助在新加坡的業務。該公司承諾,只要她協助通過她的銀行賬戶提供付款服務,就會付給她傭金。然而,這些資金的來源相信是通過網絡騙案從受害者騙來的贓款。
該名女子不僅不具備在新加坡提供任意一種付款服務的執照,也不是2019支付服務法令下獲豁免的付款服務提供商。
根據2019支付服務法令,不具備執照者若在未獲豁免的情況下提供付款服務,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2萬5000元(約38萬令吉),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求職者警惕宣稱可方便地在家辦公丶可輕松拿到誘人薪資的招聘;合法的公司不會要求求職者使用自己的銀行賬戶代爲接收資金,因爲這些都是騙子慣用的伎倆。爲避免涉及洗錢活動,公衆應拒絕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賬戶。
(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