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前所長鄭永年被女下屬指非禮案有新進展;鄭永年昨天打破個人緘默,針對事件提供證據澄清。
鄭永年此前被兩名東亞研究所前女職員指控在2012年和2018年非禮她們。鄭永年本月4日通過伊萊雅士事務所的代表律師許廷芳發表聲明,否認有關性騷擾的一切指控。
另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2012年的案件屬不實指控,在2018年的案子中,鄭永年受到警方“嚴厲警告”,但沒有充分證據顯示他的行爲構成非禮罪。
鄭永年周二打破緘默,針對被指控的非禮案提出證據澄清。(檔案照)
2012年的案件中,警方調查後沒有采取進一步行動,說明非禮指控不成立。
據了解,涉案的曾姓女子並非到警局直接指控鄭永年,而是使用電子政府密碼(SingPass)進行網上舉報;對方指非禮事件發生在八年前的10月24日上午8時到中午12時之間,當天是東亞研究所的15周年紀念論壇。曾姓女子稱,鄭永年在麗晶酒店的電梯間裏解開她的胸罩帶。
鄭永年接受“鳳凰網”采訪時說,有照片顯示當天曾姓女子穿著外套,不可能透過數層衣服去解開她的胸罩帶。再加上麗晶酒店的電梯是玻璃電梯,四周都可以看到電梯內的情況。他也指時任東亞所研究員的鄭永年妻子全程陪在身邊,在午餐前根本沒有理由,離開那麽多重要國際嘉賓去和曾姓女子同乘電梯。
澄清上述事件的同時,鄭永年也提供郵件記錄,顯示曾姓女子在過去兩年每天都會發不當內容郵件給他,少則每天一封,多則一天四封。她在郵件中稱鄭爲“豆”、“寶貝”,自稱“呆”或“寶貝”,多封郵件包含性暗示。
鄭永年提供給媒體的郵件記錄顯示,曾姓女子在過去兩年每天都會發不當內容郵件給他,多封郵件包含性暗示。(互聯網)
至于2018年的案件,其中一個關鍵問題是“嚴厲警告”(Stern Warning)的含義。新加坡資深刑事律師陳其玉了解,警方在調查案件後一般會施予兩種警告。“嚴厲警告”意味著案子已經了結,並且不屬于犯罪記錄,控方往後沒有進一步提出訴訟的權利。
此外,作出指控的陰姓女子在聲稱被非禮後,期間也與鄭永年保持頻繁接觸和良好的師生關系,並時隔一年後才報警,因此令案件有疑點難確定。
至于警方發出“嚴厲警告”,可以是因事件涉及其他方面的行爲不當,這可以是指鄭與該女子一對一獨處時沒有保持敏感,不應該讓辦公室門處于關閉狀態,在這個案子中,也因爲女方指控鄭永年擁抱她,但這不足以構成非禮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