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10年前在美國的一場邂逅,讓58歲的女房地産經紀在不自覺中成了錢騾,如今換來14個月的監刑。
陳玉英(譯音)面對5項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罪,主控官以其中四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被告被指在2015年5月25日到2017年4月25日之間,通過自己的兩個銀行戶頭收下12萬8650元(約36萬令吉)的贓款。
爲愛當錢騾,58歲女房地産經紀陳玉英被判坐牢14個月。(示意圖)
案情揭露,被告曾于2010年底到過美國紐約。她稱,當時一名自稱迪特爾的男子在紐約的某個公園內主動和她搭讪,說他來自瑞士,是一名工程師,常會出國公幹。
雖然法庭文件沒有交代細節,但被告之後就視迪特爾爲男友。
2013年,被告稱男友曾說將到馬來西亞工作,之後會到迪拜定居。隔年,已經在馬國的男友便向被告借約4萬令吉,並答應她一到迪拜就會還給她。
後來,男友曾到新加坡找被告,前後逗留約一周。他當時要了被告的銀行戶頭資料,聲稱要把欠她的錢還給她,卻在她戶頭收到7000元(約2萬1000令吉)後,讓她將錢轉到一名馬國朋友的銀行戶頭。
豈料,2014年11月11日,被告被叫到裕廊警署問話,她才得知,有人報警說被網絡女友騙走的7000元,就是轉進她的銀行戶頭。
即便發現自己間接協助男友犯罪,被告仍繼續與他聯系,並按照他的指示將進入她戶頭的錢轉賬出去。
主控官指出,被告的行爲讓兩名人在印尼和澳洲的受害人被騙12萬8650元,至今只找回其中的3萬5363元(約10萬5000令吉)。
警方來信警告
爲愛沖昏頭,即便曾收到警方的警告,仍繼續讓瑞士情郎用她的銀行戶頭“洗錢”。
被告第一次接受調查後,收到警方發來書信警告,告知收到的錢是贓款,也勸她不要收下任何不知來源的款項。
雖然如此,被告仍繼續與男友保持聯絡,把銀行戶頭借他使用。
2015年5月29日,被告的戶頭又收到4萬7392元(約 14萬1000令吉),男友聲稱是生意往來的錢財,並讓她取出4萬7000元帶進馬國,再存入男友指定的銀行戶頭裏。
2017年,男友又讓被告把收到的8萬1258元(約24萬令吉)提出,拿到勿洛中心的一個巴士站交給神秘男子。
被告聲稱曾多次向男友要轉賬人的資料,但對方始終不給。擔心再被銀行懷疑,被告僅提出4萬6000元。
她按照指示來到巴士站,兩名男子騎著摩哆出現,拿出手機交給被告。認出男友的聲音,被告照他的指示把錢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