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一個稅基窄、稅種少、稅法簡單的自由貿易通商國家,它以低稅聞名全球,被譽爲“東方瑞士”,對海外資産不征稅,是公認的世界上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新加坡注冊公司之後,我們必然要關注稅務問題,那麽,新加坡稅法對于企業收入的報稅要求,是如何規定的呢?
新加坡公司注冊之後,公司業務正常開展,公司也就會有營業收入。在新加坡稅法中,新加坡公司的應納稅收入包括:
a.所有貿易、商務往來的收益或利潤;
b. 投資收益,如股息,利息和租金;
c. 特許權使用費,溢價及任何其他財産收益;和
d. 本質上就是收益的部分。
新加坡公司注冊之後,以上公司應納稅收入在什麽情況下需要繳稅呢?
有兩種情況:
a. 收入在新加坡本地産生
b. 收入在海外産生但是在新加坡接收
換句話說,不管是公司的業務收入,還是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收入,只要這些收入不是在新加坡本地産生的,也沒有彙入新加坡,就不需要交稅
注:關于新加坡海外子公司分紅收入的稅收減免政策在此不作討論。
以下幾種情況,公司在海外産生的收入視爲在新加坡接收:
a. 彙往,轉交或帶入新加坡;
b. 用于償還新加坡本土貿易或業務産生的任何債務;
c. 用于購買帶入新加坡的任何動産(例如與業務有關的設備或原材料)。
不在新加坡本地經營的公司,通常涉及不到這些情況。
新加坡公司注冊之後,公司的非應稅收入有哪些呢?
資本利得不需要交稅。比如公司固定資産的增值收益或銷售收入;資本交易過程中外彙交易産生的收益。
總結:中國企業主的新加坡公司注冊之後,經營利潤在公司應納稅收入範圍內,適用17%的企業所得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