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的離婚到底有多難呢?
有人這樣對比,在新加坡離婚比中國難一萬倍;有人如此形容,離婚難,難于上青天……總之,就是在新加坡離婚,是鐵板釘釘的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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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新加坡的離婚難,可能即將成爲過去了。不日,想離婚的夫妻可以在網站上在線提交離婚文件,這將極大地簡化離婚程序,對于沒有請律師的一方來說更是省了不知道多少事兒!!
原來,要離婚的夫妻,若是沒有自己的律師的話,需要親自去政府部門提交各種各樣繁複的文件資料,現在自己點點鼠標,在網上就可以完成這一步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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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舉措還讓離婚律師們産生了失業的焦慮……
不過官方安慰他們說,這一升級主要簡化了程序,對于無爭議的離婚案大大節省了時間、提高了效率。但涉及到有爭議的離婚案件,關鍵的法律問題還是需要律師們的專業建議和幫助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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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離婚真的太太太難了。 首先,法律有硬核規定,夫妻在結婚三年內不得提出離婚,除非訴方承受了異常的傷害或艱辛。
而只有嚴重的家暴、嫖妓成瘾和極端變態的性行爲才算異常的傷害或艱辛。同時還要用醫生的驗傷文書、照片、錄像等資料才可以證明自己的確遭受了這些異常的傷害和艱辛……真的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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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過了結婚的前三年,那總可以離了吧?
想得美。 根據《婦女憲章》第95節條文,提出離婚的一方(即訴方)須以下列五種情況的任何一種作爲離婚理由,證明“婚姻已破裂,並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
這五種情況是:
一、辯方有通奸行爲;
二、辯方行爲不合理(unreasonable behaviour);
三、訴方遭辯方遺棄不少于兩年;
四、雙方分居至少三年,且辯方也同意離婚;
五、雙方分居至少四年。
咱一條一條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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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通奸這個,只是牽手和親親的照片和視頻證據是不夠滴,最好是能提供對方和情人啪啪啪的照片及視頻才可以。可想而知,這種資料一般大家都很難提供出來…… 被對方遺棄呢,這個也挺難。因爲遺棄要對方提出分手並且完全失聯。
但新加坡這麽小,一個人憑空消失真的太不現實了。而且現代社會網絡賊拉發達,隨隨便便就能在FACEBOOK、微信、Ins等各種社交媒體上聯系到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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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來,大不了再分居,熬上幾年就好了吧?
分居呢,需要兩口子之間分房睡,不能有性行爲,還不能共同討論和決定有關家庭或孩子的事情。
劃重點,前面倆還好說,“不能討論家庭和孩子”這點,直接導致有娃的年輕夫妻很難用分居的理由來離婚了。啧啧,有一條通往離婚的康莊大道被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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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心的小夥伴可能發現,第二條被小編跳過去了。放心吧,小編並沒有看漏了。這一條呢,很重要,要在最後說。
因爲“行爲不合理”它就是一個筐,什麽情況都能往裏面裝。
當其他都不符合的時候,就只能用“行爲不合理”作爲離婚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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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了這個網站,離婚就會簡易許多。但大家還是不要輕易放棄一段感情,東西壞了先補一補,“且行且珍惜”呀。
看到了文章末尾的椰友,你們都有怎樣的婚姻故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