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隨著農村土地等改革工作的不斷開展,國家也在積極開展土地清理整治,而農村違規違章建築則是農村土地改革工作中整治的重點,但什麽是違規違章建築呢?違規違章建築的標准是什麽呢?違規違章建築應該由誰來認定呢?被認定爲違規違章建築之後,又將會如何處理呢?對于這些問題農民朋友並不太了解,其實一直以來國家對于違規違章建築的認定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尤其是在違規違章建築的處理方面,動辄拆除處理的方式不僅損害農村居民的切身利益,也不適合當前農村改革發展的需要,甚至還會導致許多農村居民居無定所!
那麽到底什麽是違規違章建築呢?
違規違章建築主要是只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中強制性規定建造的建築物,目前國家大力整治的大棚房、未經審批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建設的房屋都是屬于違規違章建築。在2008年國家出台的《城市規劃法》中就提出了違規違章建築的初步概念,其中明確指出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但隨著農村土地改革工作的不斷開展,國家對于違規違章建築的也更加清晰,其主要是指未獲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等審批手續,擅自在農村耕地、宅基地等土地上修建的各種建築物!
違規違章建築認定的標准又是什麽呢?
1、未經審批、騙取審批建房:是指農村居民在建房過程中,違法《宅基地管理辦法》以及《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規定,建房之前未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或者通過僞造資料騙取批准等,占用耕地、宅基地建房或者是翻建、重建等現象,這些都是屬于違規違章建築!
2、未按照審批條件建房:現階段還有一部分農村居民在農村修建房屋的過程中,雖然是遵循了建房流程並獲得審批證書,但卻未按照審批證書劃定的範圍和面積標准修建,往往出現超占、異地建房等問題,其中超占部分、異地部分也是屬于違規違章建築!
3、未經審批在農用地上修建的非農用設施:農用地主要是用于開展農業種植生産,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占用農用地修建非農業建築設施,需要經過土地管理部門允許,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之後,才能夠動工建設,而許多人未取得這一審批手續,就在農用地上動工修建別墅、房屋、大棚房等都是屬于違規違章建築!
違規違章建築應該由誰來認定呢?
目前許多農村違規違章建築的認定,許多農村居民都認爲是村委會說了算,甚至一些村委會打著違規違章建築侵害農村居民的權益,其實違規違章建築的認定村委會說了不算,根據《城鄉規劃法》規定,農村違規違章建築的認定,應當由城鄉規劃補貼和土地管理部門來進行專業、合法的認定!
目前農村違規違章建築的處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兩大類:
1、予以處罰後交予修建單位和個人使用:這一類處理方式主要是針對農村居民未經審批建房、超占多占宅基地建房等問題,由于部分農村居民符合建房條件,但卻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而本身修建的房屋又符合城鄉規劃的規定,這一類情況將會對其進行適當的處罰!
2、強行拆除處理:這一類處罰方式主要是針對占用耕地修建非農用設施等問題,目前國家正在加強對農村土地管理管控,嚴守農村耕地紅線,所以《土地管理法》中就明確規定,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爲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複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