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阿叔欺騙20年好友,邀他入股“投標”博彩公司投注站,好友信以爲真,“投資”12萬5000元(約38萬1400令吉)後才驚覺上當報警處理,阿叔最終被判坐牢23個月。
被告是51歲的宋潤良,他面對一項欺騙控狀,指他在2014年6月至9月18日期間,欺騙52歲的符文錦。被告和受害人認識超過20年。
案情顯示,2014年6月間,被告向受害人提出一個有關“投標”博彩公司投注站的投資項目,聲稱若他們成功標下投注站,兩人將可以接受經營投注站。
被告沉迷賭博,爲了想滿足毒瘾欺騙友人。(示意圖)
被告還進一步謊稱,若無法成功標下投注站,受害人的投資金額將能累積至6個月後,再進行下一次的投標活動,而受害人每6個月還能獲得1%的利息。
由于受害人非常信任被告,分別在9月16日和18日把總共12萬5000元交給被告。受害人當時曾向被告強調,若無法在2015年12月成功標下投注站,被告須把12萬5000元以及2%的利息歸還給他。
爲了安撫受害人,被告分別在2015年6月和2016年1月,把2500元(約7600令吉)還給受害人。
不過,受害人不久後開始起疑,最後在2015年11月要被告歸還所有投資金,但被告開始以各種借口推搪,後來幹脆不接聽受害人的電話。
受害人忍無可忍,于2016年12月到警局報案。庭上揭露,被告沉迷賭博,也向放貸人借貸。他承認爲了想滿足毒瘾和還債,才會欺騙友人,因此也承認罪行。
代表律師爲被告求情時指出,被告沒有案底,事後嘗試作出賠償。此外,被告並非預謀幹案,其罪行所構成的傷害程度低,求法官輕判。
不過,控方認爲,被告罪行所構成的傷害程度屬于中等,畢竟受害人認識被告超過20年,因信任他才會把一大筆錢交給他,被告卻背叛了受害人的信任。
對此,律師作出反駁,指被告並沒有背叛信任,是受害人不了解被告,才會信任他。(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