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隆新高鐵計劃胎死腹中,新加坡交通部長王乙康透露,馬新國協商破局主因,在于雙方對高鐵資産管理公司(AssetsCo)的安排有重大分歧。
王乙康今午在新加坡國會答複工人黨盛港集選區議員蔡慶威的提問時透露,馬新兩國無法就新隆高鐵計劃達成共識的關鍵原因。
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政府在今年元旦發表聯合聲明,正式宣布取消一再展延的隆新高鐵計劃。聲明當時並未提及兩國無法達成共識的具體原因。
王乙康今天指出,新加坡過去已本著誠意,兩次同意馬來西亞政府要求,把原定2026年底啓用的隆新高鐵,一路延至2020年12月31日,但新方無法同意馬來西亞提出的一個特別重大的改變,這涉及到取消高鐵資産管理者”。
根據規劃,高鐵資産管理者的責任,包括負責隆新高鐵列車及鐵路設備的設計、建造、融資和維修等工作。
王乙康解釋,隆新高鐵是一項采用單一列車系統的高鐵服務,不僅提供往返新加坡和吉隆坡的跨境直達服務,也爲馬來西亞境內提供運輸服務。由于馬新兩國都沒有運營高鐵的專業知識和經驗,雙方同意通過公開和透明的國際招標,委任一個最優秀的廠商,來擔任資産管理者的角色,並且優先照顧好跨境高鐵服務。高鐵資産管理者須同時對兩國政府負責。
王乙康說,對新加坡來說,資産管理者是高鐵項目的核心,有資産管理者才能確保兩國的利益都得到保障,並有助于減少兩國未來在高鐵項目進行數十年的漫長過程中,出現分歧和糾紛的可能性。因此,新加坡告知馬來西亞,取消資産管理者是對高鐵協議的根本背離,新方不能接受。馬方于是決定讓計劃終止。”
新加坡至今已爲胎死腹中的隆新高鐵計劃投入約2億7000萬新元(約8億1000萬令吉)。馬來西亞須向新加坡做出的具體賠償金額,已明定在雙方協議中,新加坡基于保密條款不便公布。
王乙康今日答複議員詢問時指出,隨著隆新高鐵項目確定終止,新加坡投入的部分費用如咨詢費、基礎設施設計和高鐵項目所需的人力成本,都將白費。
馬來西亞已爲第一次展延向新加坡賠償1500萬新元(約4500萬令兄)作爲延期費。
根據馬來西亞消息,馬方准備賠償新方逾1億新元(約3億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