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聲稱將雇傭事宜交給中介,自己不清楚相關細節,知名蛋糕連鎖店Twelve Cupcakes前董事兼藝人趙彩聆昨天承認疏于職守,克扣7名外籍員工薪水超過3年,少付他們近10萬元(約30萬令吉)。
被告趙彩聆(43歲,藝人)面對24項抵觸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她昨天承認其中10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早前報導,她和前夫王盟友(45歲,前電台DJ)于2011年創辦Twelve Cupcakes。
案情顯示,兩人在2012年決定聘請外籍員工,他們也是公司主要的決策人,負責公司的開銷和簽發員工薪水。
然而,被告卻未阻止公司克扣員工薪水,也未確保員工獲得全額薪水。 7名持S准證的外籍員工在從2013年8月至2016年10月之間,被拖欠共9萬8900元薪水。
藝人趙彩聆承認少付七名員工薪水近10萬元。 (海峽時報)
他們分別擔任銷售執行員、廚師和客服人員,原本每月的固定薪金介于2000元至2600元(約6000至7800令吉),但案發時每月卻被少付350元至1100元不等(約1050至3300令吉),其中一人甚至僅獲得固定薪水的一半。庭上未揭露這7名員工目前是否仍在該公司工作。
人力部在2018年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進而揭發他們的罪行。
律師代爲求情時指出,被告當時僅握有33%股份,2015年後則降至30%。
律師也稱,被告主要負責公司的營銷和産品開發,未參與人力資源、營運和業務發展等事務。公司當時找了第三方的中介處理雇傭事宜,但她並未參與討論,也不清楚相關細節,她只同意他們最後的提議。
另外,她當時被要求在相關文件上簽名時,也僅被告知是作爲行政用途,因此懇請法官判她罰款2萬元(約6萬令吉)。
控方籲判被告罰款24萬
控方列五大加重刑罰因素,籲請法官判被告罰款8萬元(約24萬令吉)。
控方列出五大加重刑罰因素,即從中獲利、不是一次性犯案、幹案時間長達三年兩個月、至今未作出賠償,以及罪行難以被追查,籲請法官判她罰款8萬元。
由于律師僅提供口頭陳詞,法官要求律師提交書面陳詞再決定刑罰,案展2月25日下判。
被告和前夫在2016年結束九年婚姻後,同年以250萬元(約750萬令吉)把公司賣給印度茶葉公司Dhunseri Group。
Twelve Cupcakes早前認罪後,被判罰款11萬9500元(約36萬令吉)。前夫王盟友和另一名董事王慧敏(譯音,48歲)也分別面對24項和八項抵觸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案展本月16日和25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