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25歲男子網上約另一名男子胡搞後翻臉不認人,更向對方勒索100新元(300令吉)結果被判入獄9個月又6周。
被告是25歲的沈志剛,他共面對14項控狀,包括欺騙、接手贓物、刑事恐嚇以及蓄意傷人。控方以其中6項提控,余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8年3月透過社交媒體認識一名男子,兩人相談甚歡,決定于4月21日淩晨3時見面。
抵達男子的住家後,被告與男子發生關系,誰知兩日後,被告發簡訊威脅要公開男子的性取向,並在社交媒體上貼出兩人之間的聊天記錄,向他勒索100元。
男子聽聞感到害怕,立即轉賬102元(306令吉)給被告,但事後被告已經在10月22日償還這筆數額。
被告是慣犯
被告也是連環騙子,被告在2017年至2020年間,騙取12人的血汗錢,還當起“錢騾”。控方指出被告在保釋期犯案,是一名慣犯,要求法官嚴懲。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說,被告犯案時年紀輕,事後感到愧疚,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另外,律師也指被告剛結婚,妻子預計在今年5月生産,被告余生只想要當一名盡責的父親,也希望能見證孩子出生的時刻。法官最終判他入獄9個月又6周。(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