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藍雲舟
一拖再拖的新隆高鐵計劃在2020年末來到了期限,新馬兩國在最後關頭仍無法達成協議,這項10年前由馬來西亞提出、原本可促進兩國經濟和社會融合的計劃,如今胎死腹中。
新加坡總理公署和馬來西亞首相署昨早(1月1日)9時發表聯合聲明,在新隆高鐵協議過了最後期限後,交代高鐵計劃的最新進展。
文告指出,由于冠病疫情沖擊馬國經濟,馬國政府對新隆高鐵計劃提出數項調整。“兩國政府針對這些調整展開數次會談,最終無法達成協議。因此,高鐵協議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隨著高鐵協議終止,新馬雙方將遵守各自義務並采取必要措施,馬國須向新加坡作出賠償。(MyHSR提供)
兩國政府說,隨著高鐵協議終止,雙方將遵守各自的義務,並進一步采取必要的措施。根據協議,馬國必須向新加坡作出賠償。
新馬兩國2013年達成共識,共同興建銜接新隆兩地的高速鐵路。兩國2016年12月簽署具法律約束力的新隆高鐵雙邊協定,高鐵也原定2026年底啓用。
2018年馬國政權更替後,在新政府要求下,高鐵項目從2018年9月起一路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加坡也強調2020年12月31日是最後期限。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和馬國首相慕尤丁上個月2日通過視訊會談,審視項目進展,包括馬國計劃對高鐵項目提出的調整。
新加坡交通部昨天上午9時發文告說,自上個月的領導人會談之後,馬國讓高鐵雙邊協議終止,必須根據協議履行義務,就新加坡已承擔的費用,向新加坡作出賠償。
聯合聲明中並沒有提及無法達成共識的具體原因。但據馬國媒體報道,負責經濟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慕斯達法昨天在一份聲明中透露,原本的項目結構需要“實質、長期的政府擔保”,而馬國提議的新結構則可“讓政府在融資選項上更靈活,包括延期支付、公共和私人領域合作,以及可在融資上獲得優惠價格”。
慕斯達法也說:“根據新隆高鐵雙邊協議和先前商定的條件,馬來西亞將履行它在雙邊協議下的義務。兩國將啓動必要程序以確定賠償額。”
學者:對兩國是雙輸局面
隨著高鐵計劃告吹,陸路交通管理局全資子公司新加坡高鐵私人有限公司(SG HSR,簡稱新高鐵)的員工也受影響。該公司于2017年9月設立,是新方的基礎設施承建公司(InfraCo),負責建造、擁有、融資與維修我國境內的高鐵基礎設施。
爲興建新隆高鐵,包括裕廊鄉村俱樂部在內的地段被新加坡政府征用,現在須重新規劃這些空間。(邝啓聰攝)
陸交局受詢時透露,受影響的員工有80人。當局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大部分的新高鐵職員已調往陸交局,他們將繼續留在陸交局崗位上。新高鐵將協助其余的職員過渡到陸交局或公共服務領域裏其他合適職位。”
新躍社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特斯拉博士(Walter Theseira)受訪時指出,高鐵計劃喊停,對新馬兩國是雙輸局面,因爲高鐵項目本可加強新隆兩地的經濟和社會融合,提高兩國的國際競爭力。
“所幸,計劃若須終止,最好的辦法是以和諧且不影響雙邊協議和合作的情況下進行。目前來看,雙方已准備好繼續前進,在其他方面合作。其中,新柔地鐵計劃已重回正軌,不受影響。隨著冠病疫情逐漸受控,雙方也預計會繼續密切合作,恢複其他的交通聯系。”
新加坡交通部說,新馬有著深厚和多層面的關系,該部門也期待與馬國維系良好關系和密切合作,實現兩國人民的共同利益。兩國政府在聯合聲明中也強調:“兩國仍將致力于維持良好雙邊關系,並在加強兩國互聯互通等多個領域密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