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甘南因爲吐痰一事與便利店店員發生爭執,案發四個月後拿著刀片上門刺傷對方脖子。(示意圖)
(新加坡1日訊)男子阻斷措施期間在便利店外吐痰,結果與店員起爭執,被警員警告不准再回去便利店,又接到國家環境局罰單。積怨已深的他在事發四個月後再度上門,用生鏽的刀片刺傷店員脖子。
被告甘南(30歲)面對一項持危險武器傷人的控狀。他認罪後,前天(12月30日)被判坐牢五個月又三周。
根據案情,被告在去年4月7日,在文禮地鐵站附近的便利店外吐痰。 26歲印度籍店員見狀要求被告離開,聲稱要報警,結果惹怒被告,兩人隨即大吵,不歡而散。
怒氣未消的被告隔天晚上11時,重返便利店“算賬”。他當時不聽店員提醒,硬推開木箱闖進職員室。
他後來看到店員手機鏡頭對著自己,氣得當場拍落對方手機。店員也不甘示弱,當場報警處理。
不過,被告聽到店員告訴警方他企圖搶劫時,企圖掐著店員脖子怒吼“不要撒謊”,不久後才放開店員,但持續飙罵粗話,隨即揚長而去。
他之後被警方逮捕,並被警告不准再回到便利店,也接到環境局的罰單。
原本事情已告一段落,然而積怨已久的他後來越想越氣。他深知店員一般會值晚班,于是在8月21日喝了酒後,拿著一把六公分生鏽刀片上門到便利店。
被告在外面等顧客都離去後,悄悄走近店內。店員當時在整理貨架,背對著被告,被告伺機用刀片刺傷對方的脖子。
店員嚇得高喊救命,當時四周無人,唯有自己奮力抵抗,他最終找到機會逃跑,躲在一旁哭著報警求救。
店員事後被診斷脖子受傷和輕度結膜下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