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1年1月18日起,
因Covid-19大流行而繼續受到工作或收入損失嚴重影響的新加坡人、
可能很快就能從新的Covid-19補助金(CRG)中受益。
社會與家庭發展部(MSF)宣布了新的贈款,旨在支持受Covid-19財務影響的中低收入雇員和自雇人士(SEP)。
因裁員或非自願終止合約而失業的人士,每月最多可獲得700新元,爲期三個月。
連續至少三個月被休無休假(NPL)的人也有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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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連續三個月面臨平均至少50%的薪水損失的雇員,可以在三個月內每月獲得最高500新元的工資。
這也適用于在至少連續三個月的時間裏面臨淨貿易收入(NTI)平均損失至少50%的SEP,
而其2019年或2020年的平均每月NTI損失則爲。
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應在2020年1月23日之後發生失業,非自願性不良貸款或收入損失,
這是在新加坡發現第一例Covid-19的時候,並且在申請時仍必須存在。
CRG適用于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
申請人的家庭月總收入必須不超過S $ 7,800或人均家庭收入不超過S $ 2,600。
在受到Covid-19的經濟影響之前,他們還必須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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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應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之間累計至少工作六個月,而SEP則應在2019或2020年宣布其NTI。
同時獲得雇員薪金和作爲SEP取得貿易收入的申請人需要符合任一個條件才有資格。
引入這一新標准是爲了幫助那些在過去幾年中積極從事就業或貿易的人們。
與Covid-19補助金(CSG)和自雇人員收入救濟計劃(SIRS)相比,CRG針對收入損失較大和家庭收入較低的人。
此外,要獲得CRG資格,
申請人必須通過政府連結的平台申請工作或爭取工作機會,以證明自己在尋找工作或培訓方面的努力。
其中包括MyCareersFuture門戶,MySkillsFuture門戶,
新加坡勞動力(WSG),WSG =指定的職業匹配服務提供商或NTUC-e2i的職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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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可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點至晚上10點(包括周末和公共假期)在線申請CRG。
申請人應事先准備其證明文件,以順利進行申請,並且“無需急于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