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發現,被告總共灌了15瓶19升裝的桶裝“礦泉水”。(檔案照)
(新加坡4日訊)經營公司售賣産自大馬的礦泉水,不料礦泉水供應突中斷,男子爲了履行合約出“奇招”,在公司廁所裏把水龍頭水裝進瓶子裏後交貨,結果被人舉報。
《新明日報》報導,把水龍頭水當礦泉水賣的男子,是現年70歲的林連財(譯音),他昨天承認一項觸犯食品銷售法令的罪名後,被判罰款3500元。
庭上揭露,被告是曾是Drinkstar Enterprise的經營人,專門出售及飲水機等相關産品,包括罐裝礦泉水。
根據案情,被告公司售賣的礦泉水源自大馬,2018年某天,礦泉水不知何故開始無法進口,他聲稱自己當時已經承接了三家客戶的訂單,如果沒按時交貨會被視爲毀約,公司會因此蒙受損失。
他想著如何解決問題時靈機一動,決定將水龍頭的水裝進空瓶子,當礦缺水賣給顧客。
被告因此找來了19升容量的空瓶子,用水管連接到公司廁所裏的水龍頭後,將瓶子裝滿自來水後賣給顧客。
新加坡食品局去年12月接獲通報後上門突擊檢查,揭發了被告罪行,下令他停止營業,並且回收已經送到客戶手上的15瓶“礦泉水”。
被告堅持自己售賣是“過濾水”
被告堅持自己售賣的是純淨的“過濾水”,法官斥責:“你的客戶要買的是礦泉水,不是水龍頭水!”
主控官指出,被告爲了本身的商業利益犯案,罪行非常嚴重,他的行爲很不衛生,可能對客戶造成安全隱患,請法官判他罰款3000元至4000元。
被告求情時說,他已經將生意賣給美國客戶,如今已經沒有收入,請求法官從輕發落。被告同時表示,他售賣的水沒像控方描述般那麽肮髒,他有用機器過濾了才裝罐出售。
法官聽後斥責被告,指客戶買的是礦泉水,不是水龍頭水,而被告這麽做,肯定也從中賺取了不小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