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亞洲新聞台(CNA)報道,內政部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今天(5日)在國會表示,對于三種類型的性犯罪,其最高刑期將分別提高一年。
這三種類型的性犯罪是:非禮或性騷擾,在14至16歲的未成年人面前進行性行爲或向其展示性影像,以及在16歲至18歲的未成年人面前做類似的行爲。
由于對嚴重案件的應嚴肅處理,因此性騷擾的最高刑期將從兩年增加到三年;而在未成年人面前進行性行爲或展示性影像——無論他們處于14至16歲或16至18歲,其最高刑罰都將從一年增加到兩年。
尚穆根說,與2011至2015的五年相比,2016至2020的五年,報告的性騷擾案件數量增加了24%。
尚穆根還指出,一些減刑基于罪犯的學曆或學術潛能做出的,而這不應占多大的分量。“你不應該在法庭說你有光明的未來,你會走得更遠……你可以走的很遠。但是首先——服刑。”
報道稱,此舉是就多名大學生因與性犯罪而被判刑展開廣泛辯論之後提出的,其中一些人要求更嚴厲的判決。
新聞來源:亞洲新聞台(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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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Ani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