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8日訊)婦女爲幫女兒找工作而墜入騙局,求職未遂,反被騙走3500令吉。
彭州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組主任莫哈末華茲警監說,59歲女事主去年開始接觸31歲男子,爲女兒找工。當時,對方向事主介紹一份石油和天然氣公司的工作,但事主女兒不感興趣。
他發文告說,最近男子再度聯絡女事主,並介紹月薪4800令吉的文書工作,並提供住宿,男子除了向女事主索取其女兒的相關文件,也征收8000令吉作爲申請執照的費用。
莫哈末華茲說,事主覺得費用很高,在雙方協調下,男子同意減至3500令吉,事主上周六彙錢進入男子提供的銀行戶頭。
他說,事主的親戚隨後告訴她,男子招搖撞騙的行爲已在雲冰克拉冬土展區一帶,惡名昭彰,事主才驚覺受騙。
“事主曾到男子住家,但空無一人,最終到雲冰姆阿占沙警局報警。”
莫哈末華茲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0條文(欺騙)調查此案,嫌犯被控後一旦罪成,可判監禁至少一年,最高10年,及鞭笞或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