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逃避截查,開車離開現場時導致交警被拖行,31歲男司機早前曾因觸犯監獄法令被控上庭,這次是在保釋期間涉嫌犯下拖行交警的案件。
據《聯合早報》掌握的法庭文件,這名男子早前曾犯案,從去年7月11日至今年5月9日獲得假釋。根據假釋條例,任何人須在假釋期間履行假釋條件,也不得再犯,否則就得重返監獄完成剩下的牢刑。
然而,男子涉嫌在假釋期間違反宵禁,因此被控一項觸犯監獄法令的控狀。他原本獲准以2萬元保釋在外,但在保釋期間,涉嫌犯下拖行交警的案件,今天將被加控相關罪名。
路段關閉 車龍堵三小時
這起事件發生在前天早上7時30分,涉案男子因涉嫌觸犯交通條例,在中央快速公路往亞逸拉惹快速公路方向,靠近馬裏士他路出口處被一名交警攔截。
交警在檢查車子時,男子被指突然開車,導致交警被拖行二三十米,身體多處受傷。男子後來在陶納路一帶棄車,警方隨後在同天下午1時10分逮捕他。
陸交局網站顯示,馬裏士他路出口事後一度被關閉,隨後也出現嚴重的交通阻塞,車龍一度延伸到泛島快速公路,交通擁堵至少三小時。
男子可能也涉毒
附近居民鄭先生(36歲)受訪時說,案發後他從行人天橋經過時,看到該路段至少有一條車道被封鎖近百米,路上有拖車和警車,當時已經開始清理現場。
其他居民也透露,案發後一輛藍色車子停放在宏文學校後門,相信就是男子遺棄的車子。警方當時封鎖現場展開調查,並從涉案車子的後車廂搜出至少三個大紙箱、數個小盒子和兩個環保袋,男子相信還涉及毒品相關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