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訊)不甘被戴綠帽,已分居的醋夫怒氣沖沖找上門,結果沒見到妻子的新男友,氣得他要挾妻子撥電找人,否則“不是他死,就是我們死”。
他更當場將妻子按壓在地又鎖喉,甚至把逃出門的妻子一路拖回家。
醋夫葉俊雄(譯音,30歲)被控4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和刑事恐嚇。他承認其中兩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認罪後,被判坐牢7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和28歲妻子感情生變,兩人處于分居。他去年9月24日發短訊告訴妻子,他要回到組屋單位一趟。
妻子當時與新男友在家,她擔心被告發怒,于是支開新男友,讓他趕緊離開住家。被告隨後趕到時,沒有見到新男友,于是大聲質問妻子新男友去處。
兩人爲此大吵,被告命令妻子撥電讓新男友當面對質,不過妻子沒有打給新男友,反而趁機報警。
被告發現後,爲了阻止妻子繼續與警員溝通,竟將妻子按壓在地,甚至對她鎖喉,還拳如雨下暴打她。
妻子間中找到機會躲進房間。被告對妻子怒吼“打給那個男的,如果他不死就是我們兩個死”,甚至恫言若妻子不打給新男友,就要拿刀捅她,也恐嚇會跑到妻子的寵物店大肆破壞。
被告隨後果真轉頭跑到廚房,妻子從房間往外瞄,赫然發現被告打開放有刀子的抽屜,擔心被告會對她不利,嚇得馬上拔腿就往大門外跑。
被告發現妻子逃跑,也丟下刀緊追在後,隨即在樓梯間追上妻子,再把妻子一路拖回家。
妻子事後到診所檢查,她手臂和大腿多處淤青,肩膀和脖子也有陣痛。
被告不滿妻子不讓新男友出面對質,竟發怒拳打妻子,還將她按壓在地又鎖喉,甚至把逃跑的她拖回家。(檔案示範照)
控方指被告行爲屬于家暴,不過法官稱兩人已分居,不算家暴,但被告蓄意傷害妻子,因而被判坐牢7個月。
控方表示,被告在短時間內多次對妻子施暴,雖然他沒有對妻子用刀 ,但仍不斷恐嚇妻子,被告行爲屬于家暴,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8個月。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求情時稱,他和妻子育有一名女兒,不過都是他一手帶大,也包辦女兒的學費,妻子僅送女兒上學,平時若要找人幫忙照顧女兒都有困難,因而懇請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下判時表示,兩人雖未離婚,但已分居,不算是家暴,但仍認爲被告蓄意傷害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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