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訊)交通部長拿督斯裏魏家祥指出,該部計劃在7月份召開的國會下議院會議提呈“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修正案”,鐵定會加重刑罰嚴懲醉酒、吸毒及魯莽駕駛者,以期收立竿見影之效。
“我們已經完成修訂有關法令的第41至45條文,並提呈給總檢察署進行文字修訂,待審核之後,我們會帶到內閣討論。只要內閣同意,我們將會對外公布。”
他接受中文報章媒體聯訪時說,自上個月發生醉酒撞死警員事故後,他已經指示交通部官員在一個月內針對醉駕刑罰建議進行修訂,並已在6月1日完成修訂工作。
34萬5021人參與民調
他表示,該部也就醉酒、吸毒和魯莽駕駛造成交通意外進行民意調查,該民調截至周四(11日)已獲得34萬5021人給予回饋,當中有27萬6251名爲26至40歲的國人(占80%)。
他說,根據這項民調,當中有11%曾經涉及酒駕事故、65%不了解血液酒精濃度(BAC)、僅有3%不知道酒駕是犯法。
他指出,我國目前使用的3項測試酒駕者標准,即每100毫升血液不能超過0.08%的酒精、每100毫升呼氣測試不能超過35微克酒精、每100毫升尿液不能超過107毫克酒精。
或更嚴格設定酒駕測試標准
他說,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酒駕事故進行研究,該組織考慮會更加嚴格設定酒駕測試標准,包括將血液酒精濃度從0.08%降至0.05%、酒精呼氣量從35微克降至22微克、以及尿液中的107毫克酒精含量降至67毫克。
“我們正在研究是否會根據世衛組織降低測試醉酒駕駛的標准。”
魏家祥說,民調中有者甚至建議將酒精含量標准設定爲“0”,然而他認爲這樣的決定“有點危險”,因爲人們可能會在用餐時攝取少許酒精含量的食物,而可能會被認爲是酒駕。
“就如生産後的太太坐月子,丈夫也吃姜酒雞;又或者一些餐館在烹調食物時也加了紹興酒,因此,用餐以後的酒精含量未必是0%。我們將會以國際標准作爲主要參考。”
94%同意提高罰款加長監禁
他指出,此外,根據民調有94%的國人同意提高罰款、加長監禁刑期、延長吊銷駕照期及取消駕照;有者也建議實施死刑、加重監禁期、或以社區服務代爲刑罰。對此,交通部也會綜合各方面的意見。
作者 : 王麗琴
文章來源 : 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