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讓各世代以公平和有效率的方式分攤長期基礎設施開支,政府將通過借貸來資助國家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
副總理兼經濟政策統籌部長及財政部長王瑞傑周一(4月5日)在國會對國家重大建設借貸法令(Significant Infrastructure Government Loan Act,簡稱SINGA)提出一讀,以便政府可以通過借貸來支持國家重大基礎設施項目。
SINGA設有嚴格法律保障機制,包括借貸頂限爲900億元,每年總利息成本不得超過50億元,以確保政府盡責和可持續地借貸。
此外,借貸所資助項目的成本必須至少40億元,所建造的基礎設施能用上至少50年,並對國家經濟、環境和社會可持續起著至關重要作用。這些基礎設施也必須由政府持有和掌控。
王瑞傑周一在面簿貼文說:“這是代際公平的做法,而且可讓政府利用債務市場來推動新加坡長期發展。憑著新加坡的AAA評級和在當前市場環境下,我們應該能夠取得優惠的利率。”
他也強調,所有借貸必須是負責任和可持續的,因爲今天的債務得由未來世代償還。
我國政府曾在1970至1980年代,通過發展借貸法令(Development Loan Act),貸款建造首條地鐵線和樟宜機場第一和第二搭客大廈。
90年代起,我國經濟迅速起飛,政府總經常收入足以應付經常支出和資助大型基建項目的全額費用,使政府沒有借貸的需要。
不過,在下來15年,政府將展開一些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如跨島線和裕廊區域線等新地鐵線、應對氣候變化的海岸防護線設施,以及深隧道陰溝系統(Deep Tunnel Sewerage System)第二階段項目等,預料會面對龐大發展支出。
王瑞傑今年2月在國會發表預算案聲明時首次提出SINGA。當時他表示,這個做法也可避免政府大幅度增稅。
財政部昨日發布的文告說,根據SINGA,借貸頂限爲900億元,這是根據我國下來15年將發展的長期基建項目而制定。政府也考慮在這項法令下發行綠色債券。
財政部強調,政府不能通過借貸來資助經常發展項目。此外,當屆政府若要調整借貸頂限和總利息成本門檻,它必須在國會通過新法案。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代表政府發行新的新加坡政府債券(基礎設施)(SGS(infrastructure))。該局預計在今年第四季發行首個債券。
SINGA預計下月在國會進行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