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訊)結束14天隔離期的馬勞,如欲重返新加坡工作,必須獲得新加坡人力部的批准信及出示公司複工信函,唯出境後,不准再回國及每日往返兩地。
柔州移民局近日在面子書專頁,上載“我國公民返新加坡複工”的問答錄,解答民衆的疑惑。
當局指出,我國公民完成14天隔離期後,如果欲重返新加坡工作,無論是否從事重要服務領域,都必須出示新加坡人力部的批准信及出示公司複工信函。
當局強調,一旦出境,在複蘇期行動管制期間(6月10日至8月31日),也不允再度回國及每日往返兩地。
若想進一步了解詳情,可聯絡蘇丹依斯幹達大廈辦公室07-2182400(柔佛長堤),或聯絡蘇丹阿布峇卡大廈辦公室07-5133040(馬新第二通道)。
結束14天隔離期的馬勞,必須持有指定文件,才能出境至新加坡工作,但不准再度回國及往返兩地工作。
1) 我持有新加坡工作准證,並于5月20日回國,已結束14天隔離期。但我是否被允許越堤複工?必須准備什麽資料?
答: 持有相關准證的公民,允許出境至新加坡工作,但必須准備公司的複工信函及新加坡人力部批准信。一旦出境後,在複蘇期行動管制期間,不准再回國。
2) 我是新加坡公司的一名清潔工人,行動管制令前每天來回兩地工作。若我在複蘇期行動管制期間,被允許回新加坡複工,是否能夠每日來回兩地工作?
答: 我國公民出境到新加坡複工後,不允許在複蘇期行動管制期間,每日來回兩地工作。
3) 目前我是否可以出境至新加坡尋職?
答: 不可以。
4) 若我要出境至新加坡,回到工作崗位,是否要出示由布城移民局早前所發出的批准信?
答: 不需要,但必須出示第一題所提及的兩個文件。
5) 我目前在新加坡工作,但雇主未提供住宿,而我是否能夠每天來回兩地工作?
答: 在複蘇期行動管制期間,不允許每日來回兩地工作。
6) 若准備回到新加坡的工作崗位,必須准備什麽文件?
答: 請參閱第一題的答案。
7) 我持有工作准證,但本身工作並非重要服務領域,是否能夠出境至新加坡工作?
答: 允許,但在出境時,必須出示第一題提及的文件,但在複蘇期行動管制期間,不准再回國。
8) 持有工作准證者于本月1日回國,但是否能夠于本月8日回新加坡工作?
答: 不允許,你必須結束14天的隔離期。完成隔離期後,只要出示第一題提及的文件,就能出境工作,但在複蘇期行動管制期間不准再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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