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體育理事會(SportSG)4月6日更新防疫指導原則,在體育活動試點計劃下,允許多達250人參與項目,但每組人數不得超過50人。
這些體育活動包括集體跑步、公開水域遊泳、騎腳踏車和鐵人三項馬拉松等。
新傳媒英文媒體CNA報道,體理會在解封第三階段體育活動試點計劃的最新建議中指出,不同的活動應按時段適當分開,以避免參與者聚集在場館內。
體理會表示:“主辦方可提議場次的數量和時間間隔,以確保人們能安全參與,這可能會根據情況不同而變化。”
有民衆參與的體育活動仍不允許人數超過250人。此外,主辦方也不准邀請觀衆,並要采取措施“防止此類活動出現自發聚集的圍觀者”。
競賽與錦標賽
體理會還宣布了第二類體育活動試點計劃——沒有觀衆的體育競賽和錦標賽,即涉及計時比賽或可能有多輪預賽或資格賽的面對面比賽。
獲批的賽事須確保每個設施、每個場次的參與者都不超過50人,不同場次須“在一天或幾天內充分分隔開”,以避免聚集。
每場比賽的人數上限爲八人,包括必須在場的裁判。如有多場比賽,每名參與者每天的密切接觸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
體理會舉例說,如果一支球隊一天打多場比賽,每名隊員一天不得同超過49人比賽,包括隊友在內。
允許有現場觀衆的賽事
《8視界新聞》早前報道,本月24日起,當局批准的體育活動若在活動前爲觀衆進行冠狀病毒檢測,觀衆人數將可增至最多750人。
根據最新的指導原則,觀衆將被分隔成不同區域,每個區域最多50人。但主辦方可以申請不分隔區域,“只要他們能確保遵守所有其他安全管理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整場賽事都讓觀衆坐在座位上、戴好口罩,以及使用“合力追蹤”(TraceTogether)登錄SafeEntry。
活動前30天提出申請
體理會表示:“作爲試點計劃的一部分,所有涉及50人(包括參與者、觀衆、官員、賽事工作人員和支援人員)以上的體育賽事,都需要得到體理會的批准才能舉行。”
主辦方必須在比賽開始前至少30天提交申請,“以便有時間進行評估和討論”。
體理會補充說,在獲得批准前,他們不建議對活動進行宣傳。這是因爲活動可能發生改變,如果推遲或取消,主辦方將承擔因此産生的任何額外費用或對參與者的賠償。
來源:8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