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一個多種族、多宗教、多語言和多文化的移民國家,促進種族和諧自然是政府治國理政的核心政策。新加坡540萬常住人口主要由4大族群組成:華人(漢族)占74.2%、馬來族13.3%、印度裔9.1%和歐亞裔混血3.4%。新加坡宗教自由,提倡宗教與族群之間的互相容忍和包容精神,83%的新加坡人信仰宗教。典型的移民社會加上殖民統治的影響,使得新加坡呈現出多元文化的特色。
其一是政府的精心運籌。在解決民族宗教問題時,新加坡的經驗是政府通過政治、經濟、文化等手段綜合進行族際整合,以求形成具有新加坡特色的單一民族文化,使各不同民族集團的利益訴求壓低到最小程度,將不同國家的各族移民逐漸改造成有共同國家意識和高度一體感的新加坡民族,從而建立起各民族和諧統一的社會。
建國總理李光耀強調:新加坡不是馬來人的國家,也不是華人的國家,更不是印度人的國家,而是一個綜合民族的國家⋯⋯不論民族、語言、宗教、文化,每個國民都應首先有國家意識,認同我是新加坡人。除堅持各民族在語言使用、福利待遇、民主選舉、社會管理等方面高度平等的建國理念之外,新加坡政府在解決民族問題時還顯得格外用心,別具匠心。
新加坡著意進行國家認同與國民意識教育,多次開展全國性國家意識大討論活動,從1988年開始每年開展“國家意識周”活動。比如1990年國家意識周的口號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新加坡”,要求所有國民“不分種族,都在國旗下效忠”。7月21日是新加坡“種族和諧日”,這一天政府會組織各種活動,提醒人們不分種族、語言和宗教,團結一致,爲新加坡做出貢獻。
新加坡人在慶典等公衆活動中一般會一齊宣讀國民信約,信約有4種語言版本,中文內容是:“我們是新加坡公民,誓願不分種族、言語、宗教,團結一致,建設公正平等的民主社會,並爲實現國家之幸福、繁榮與進步,共同努力。”這種由內而外的潛移默化在解決認同問題時常常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不僅是可有可無的形式。
其二是創新的制度設計。以制度形成規範,靠制度達到共識。新加坡居者有其屋的組屋制度中特別爲促進民族融合聚居而進行了巧妙設置。他們認爲民族聚居不利于社會和諧和公共安全,遂出台多項政策規定,不斷淡化民族聚居或自治制度,轉而發展多民族多元一體的基層社區體系,促進各民族的融合而居。目前新加坡86%的居民已住進政府修建的公共組屋中。
公共組屋對化除各族自建社區、自立聚落的種族樊籬,也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法律規定,公共組屋社區要采取按族群比例分配的原則,新社區和每棟公寓種族的比例是:華族每一社區不得超過84%, 每一棟公寓不得超過全棟的87%;馬來族每一社區最高額爲22%,每棟公寓不超過全棟的25%;印度族和其他族人每一社區不得超過10%,每一棟公寓不得超過全棟的13%,嚴格防止社區分化和族群的天然隔離。
其三是有效的社區基層組織。人民行動黨重視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不僅在社區建有黨的支部委員會,還專門成立了一些民間色彩的社會團體,諸如公民咨詢委員會、民衆聯絡所、俱樂部管理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民防協商委員會以及老人樂齡中心、退休人員俱樂部等,通過這些組織和團體與基層社區建立起密切聯系,讓不同族群的合理訴求及時反映到政府部門,促進了族際關系的政治整合。
以服務促凝聚,以服務贏得認同,人民行動黨通過基層組織發揮著無微不至的服務功能。這些基層組織在進行服務和管理過程中,增強了各民族廣大民衆對政府的認同,從而間接增強了執政黨的凝聚力與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