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見11歲女孩睡在組屋樓下,26歲“好心人”說她不該睡在那裏,帶她上頂樓花園、陪她聊天,還載她去吃夜宵。本有戒心的女孩最終累得睡著,“好心人”便趁機兩次非禮她的私密處。
根據《聯合晚報》報導,“好心人”費特裏面對兩項非禮罪和一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罪行,主控官以其中一項提控,余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他昨日認罪,被判坐牢15個月及三下鞭刑。
去年1月11日,11歲女孩因爲跟繼母鬧不和,離家出走,白天跟朋友處在一起,晚上則在組屋樓下睡。
同月16日晚上10時許,女孩來到勿洛水池路第146座組屋樓下過夜。隔天淩晨1時許,被告叫醒女孩,問她爲什麽在組屋樓下睡,還勸她不要在那裏睡。得知女孩的情況,被告建議女孩到多層停車場的頂樓花園去睡。
兩人來到頂樓花園,女孩發現被告要跟她一起度過那一夜,對他起了戒心,瞪大眼不敢睡。淩晨2時30分,被告見女孩餓了,便開機車載她到快餐店吃夜宵。
吃飽後,兩人再回到頂樓花園,一直聊到清晨6時,女孩這才累得睡著。被告見女孩入睡後,趁機伸手非禮她的私密處,女孩立即驚醒阻止。被告停手後,已疲憊不堪的女孩又睡著了,被告趁機對她伸出魔抓。
此時,非常害怕的女孩立馬坐起,不敢再睡。被告接著抱她,親她的嘴,之後才離開。
女孩把那晚發生的一切告訴朋友,在朋友的陪同下到警局報警。
主控官指被告預謀幹案,一步步把女孩騙到偏僻的地方,還在她睡著後才對她下手,促請法官嚴懲,判他坐牢15個月及鞭刑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