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未來是否需要注冊,近期引起熱烈討論。
就在昨天(4月14日),有名網友在臉書曬出1950年代,在新加坡登記腳踏車車牌的老照片。
從圖片可見,這張腳踏車“身份證”上標記了腳踏車編號、注冊者姓名、居住地址、注冊日期等資料。
卡的背面記錄下腳踏車的制作材料、顔色、車牌號碼以及注冊者的簽名。
(以上圖源:Road.sg 臉書)
《新加坡眼》在4月5日曾報道……
新加坡總理夫人何晶當時也表示,在1982年前,新加坡曾規定所有腳踏車都必須申請執照。而一次性的注冊費是5新幣,隨後將牌照挂在腳踏車的後擋泥板上。她也認爲,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騎士應該與卡車和貨車司機一樣,需考取不同級別的駕照……
從讀者評論中《新加坡眼》可以看出,大部分人都譴責腳踏車騎士在行駛中不負責任造成危險的行爲。
但是,也有不少讀者指出新加坡大部分道路都缺乏非機動車道的現狀……
還有讀者提出騎腳踏車者的路權問題,憑什麽公路只能走汽車呢?
如果我們看完了所有評論,就會發現這件事不僅僅是騎行者的問題。
從一件事情的不同敘事角度,騎士逐漸明白,不是只有自己才是對的,他人也有他人獨特的故事和敘事方式。
反過頭來,騎士也就會理解行人與駕駛者。相對于騎士來說,行人與駕駛者也是他人,只有真正深入理解人與人之間的差異,理解不同的立場並尋找到人性中相通的東西,才能激發一個人深層的同理心,騎士才會最終理解自己如何能在馬路或人行道上與他人安全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