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網上雜貨店因爲在無執照設施內非法重新包裝食品,公司負責人昨天被法庭判處罰款1000元。
新加坡食品局前天發布文告,該局人員去年7月發現,這家在網上售賣菜肉及日用雜貨的商家Qiksmart在位于烏美彎10號3樓的一個單位內,把食品重新包裝進貼有公司標簽的容器中。
查封265公斤重新包裝食品
這個單位並沒有可進行食物包裝的執照。
食品局人員一共查封約265公斤被重新包裝的食品,包括面粉、米、糖、豆、堅果、蝦米、菜和冷凍魚。
公司的負責人朱奈達(Junaidah binti Ahmad)昨天被法庭判處罰款1000元。
食品局表示,在沒有執照的設施內重新包裝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在本地,所有食品包裝的設施都必須持有執照,同時也要達到食品局的要求和食品安全標准。當局也會定期稽查這些設施。
在無執照設施內重新包裝食品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元,重犯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元或監禁不超過三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