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爲何要對超市的塑料袋開刀?根據新加坡環境理事會統計,2018年本地每年使用約17.6億個塑料制品,當中包括超市的8億2000萬個塑料袋,相當于平均每人每年向超市索取使用146個塑料袋。另外,官方數據也顯示,我國在2019年丟棄的生活垃圾中,有20萬噸就屬于一次性的購物袋和打包盒,相當于400個奧林匹克遊泳池的容量。
爲此,新加坡本地所有超市下來可能爲提供的塑料袋收費。政府將展開公衆咨詢,制定合適的收費模式,考慮範圍包括這項收費對弱勢群體的影響,以及什麽時候實行。環境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目前,職總平價旗下25家超市和便利店,推行的無塑料袋試驗計劃,在一年內已經節省了超過1500萬個塑料袋。”
公民工作小組針對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出了多項建議,爲一次性購物袋收費是獲得政府支持的八個建議之一,當局擬議的一些初案,例如:按每次交易或每個塑料袋收費、或是從使用的第三個塑料袋開始收費;每個塑料袋收5分、1角,還是按每次交易收2角等。塑料袋收入所得,用作支持綠色環保項目。給予公司的調整時間,以及怎麽使用收取的費用。也有不少學者建議將可持續教育融入學校課程,推出鼓勵減少使用一次性物品的遊戲,爲企業提供津貼,鼓勵企業創新並采納方案減少使用一次性物品。
新加坡政府正准備對塑料袋收費展開公衆咨詢,全球其實已有超過60個國家和地區實行“限塑令”,當中不少更對塑料袋收費,以減少人們使用一次性塑料廢品。這些地方的成效如何?我們都知道,在中國大陸,塑料袋收費已非常普遍,很多家庭都自備買菜專用袋。那其他國家和地區是怎麽樣的呢?
台灣
“限塑令”從2002年開始實行,強制大部分商店對塑料袋進行收費,價格一般在新台幣一兩元(約0.05至0.09新元)。根據2017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數據,從限用塑料袋以來,7大類限用店家的塑料袋年使用量,從原本34億個減少至14億個,減幅近60%。
同時,台北市也在2017年規定商家只能售賣市政府推出的“環保兩用袋”。所謂“環保兩用袋”指的就是買東西的時候可以用作購物袋,回家後可以用作垃圾袋,重複使用。
台北和新北市也有自己的專用垃圾袋。台灣在2000年之前是根據水的用量征收垃圾費,在這之後開始在台北和新北實行“隨袋征收”。市民須預先購買和使用指定的垃圾袋或是“環保兩用袋”來裝垃圾。
圖爲新北市的專用垃圾袋(左起)、台北市政府的“環保兩用袋”,以及台北市專用垃圾袋。(互聯網)
台灣也在近幾年不斷擴大限塑令的適用範圍,2017年將管制對象從7類增加至14類,預估受影響商家從2萬家增加至10萬家。台灣的目標是在2030年前,全面禁止一次性塑料。
瑞士
當地部分商家從2016年開始對塑料袋收費,每個塑料袋征收5分瑞士法郎(約0.07新元)。雖然金額很小,卻有助于改變當地人的消費習慣。數據顯示,2016年瑞士各地的零售店共發放超過4億個一次性塑料袋,這個數字到了到2018年,大幅減少至5700萬,下降近90%。
同台灣部分縣市一樣,瑞士政府也要求民衆購買專門的垃圾袋,把垃圾分類後再丟棄。以瑞士最大城市蘇黎世爲例,不同容量的垃圾袋,每個收費介于0.85瑞士法郎和5.7瑞士法郎。
日本
從2020年7月1日開始,日本政府透過立法強制規定所有零售商,包括當地三大便利店(7-11、Lawson和FamilyMart)對塑料袋收費。許多店家都把塑料袋價格定在3日圓(約0.04新元)左右,大容量塑料袋的價格較高。
東京的一輛貨車卸下大量塑料廢品,送去回收。(路透社)
據報道,新法令實施的第一個月,使用商家塑料袋的人就明顯減少,但上網購買更便宜的塑料袋的人也激增。
日本每年産生約900萬噸塑料垃圾,一次性塑料袋垃圾估計只占約20萬噸,比率不高。有評論指出,由于日本零售業者繼續大量使用食品塑料包裝,這意味著即使日本政府對塑料袋實施收費,日本總體上仍將繼續産生大量塑料垃圾。
韓國
由于中國在2018年施行禁止“洋垃圾”入境的新規,這爲原本對華出口大量塑料垃圾的韓國造成麻煩,垃圾處理機制出現嚴重問題,形成一場“垃圾危機”。
于是,韓國政府決定從2019年開始禁止零售商店(包括超市)使用一次性塑料袋,這項禁令不包括用來裝海鮮和肉類等濕貨的塑料袋。除了1萬多家超市全面禁用一次性塑料袋,約1.8萬家面包店也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民衆到超市和便利店消費,可選擇購買50至100韓元(約0.06至0.12新元)的紙袋。在易買得(E-mart)、樂天瑪特(Lotte Mart)等大型超市,則可用500到3000韓元租個菜籃,超市會在顧客下次造訪時退回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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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香港環境保護署從2009年起,實行首階段的“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爲期六年。首階段計劃涵蓋3000多個大型連鎖超市、便利店及健康護理和化妝品店等零售點。計劃實施一年後,這3000多個零售點所棄置的塑料袋數量,從6.6億個銳減至1.5億個。盡管首階段計劃初步取得成功,計劃涵蓋範圍始終有限。爲此,當局決定修法,從2015年4月全面推行塑料袋收費計劃,禁止全港所有零售點免費派發塑料袋,並規定商家對每個塑料袋收取至少0.5港元(約0.1新元)。
不過,收費計劃的效用隨著時間逐年遞減。2019年,香港每天産生多達2320公噸的塑料垃圾,其中768公噸是塑料袋,占三分之一。有評論認爲,可能是因爲塑料袋收費多年不變,使政策對港人的約束力逐年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