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訊)57歲阿叔在面子書結識一名14歲少女,竟謊稱自己只有40歲,與少女互換私密照後,遊說對方見面,並在車內胡搞,最後被判坐牢18個月。阿叔認爲刑罰過重,上訴後遭駁回。
被告是57歲的葉立國(譯音),他承認兩項性侵未成年少女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9年1月用假賬號在面子書上認識當時只有14歲的少女。被告向少女謊稱自己40歲,還與少女聊色情話題。不僅如此,被告將下體照傳給少女,也成功要求少女將胸部和私處照傳給他。
被告進一步向少女提出更多要求,並遊說少女出來見面,嘗試口交的滋味。被告爲說服少女,還承諾完事後會載她到學校上課。
少女抵不過被告百般要求,同意在同年2月4日早上6時,在裕廊西64街第669座組屋的多層停車場與被告見面。
被告把少女帶進車裏,並在40分鍾內發生兩次口交和兩次性交。
被告因與未成年少女胡搞,被判坐牢18個月,不過他對刑罰不滿,到高庭上訴。
被告通過律師指出,法官在考慮刑罰時,太著重于他利用網絡犯罪和預謀幹案等加重刑罰因素。
但高庭法官說,被告通過網絡尋找獵物,還利用“張彼得”這個假名與少女聯絡,企圖掩蓋罪行,認爲坐牢18個月的刑罰不會太重,最後駁回被告的上訴。
根據案情,少女原本拒絕與被告見面,但最後同意見面。她也應被告要求,在校裙裏不穿短褲也不穿內褲,她以爲只是與被告發生口交,但最後與被告性交。
少女事後擔心懷孕,跟老師要驗孕棒才揭發被告罪行。
被告稱看黃片上瘾
患有重郁症
被告求情指是少女主動約見面,還同意不穿內褲,顯示她有心理准備會發生性交,但他的說法遭控方轟是在責怪受害者。
被告稱自己看黃片看上瘾,而且患有重郁症,他早前到心理衛生學院接受輔導,希望能借此說服法官,減輕刑罰。
不過法官指出,心理衛生學院的信件裏,並沒有注明被告案發時對黃片上瘾,也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的重郁症與罪行有直接關聯。
被告求情時也說,少女在案發前兩天取消約會,但之後主動提出與被告見面,加上少女同意不穿內褲,顯示她有心理准備會發生性交。
控方轟被告的說辭是在責怪受害者(victim blami ng),指被告沒有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