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院和盧旺達法院簽署促進司法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以及有關執行境外金錢判決的指導備忘錄。
這是兩個法院首次簽署這類協議,進一步推動了新盧之間的極佳雙邊司法關系。
根據我國最高法院的文告,新加坡大法官梅達順(Sundaresh Menon)和非洲國家盧旺達大法官特齊裏亞約博士(Faustin Ntezilyayo)昨天通過視訊舉行簽字儀式。
他們重申兩個法院之間的友好關系,並就共同關心的課題交換意見,包括爲應對冠病疫情沖擊所采取的措施。出席儀式的還有兩個法院的法官和盧旺達駐新加坡最高專員公署的高級官員。
根據文告,新盧兩國的法院將通過司法合作諒解備忘錄,分享在共同利益領域的經驗和最佳做法。法院也會定期進行交流,以相互學習、更公正有效地執行正義,及更有效地管理法院。
有關執行境外金錢判決的指導備忘錄(Memorandum of Guidance as to Enforcement of Money Judgments),則有助兩國法院就承認和執行境外金錢判決,更理解彼此的法律和司法程序,從而加強市場對兩國的商業信心。
梅達順在儀式上說:“隨著我們不斷學習、進步和適應後冠病環境,兩國法院借助彼此的知識和借鑒對方在法院管理方面的最佳做法,展現了我們進一步發展兩個司法管轄區法律和司法專業知識的決心。”
梅達順強調,指導備忘錄也將提高新加坡法院作爲跨境商業糾紛解決法庭的吸引力。他也樂見兩個法院爲了人民利益,繼續探索新合作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