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男子因不滿針對刑事法典第377A條文的司法挑戰被駁回,竟在社交媒體威脅高庭法官,還揚言要“親自折磨他們到崩潰”,今被判坐牢7個月。
被告是31歲的哈尼夫,他抵觸5項控狀,包括威脅公務員、對他人造成驚嚇,以及教唆暴力的罪行,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余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並納入考量。
據之前報道,3名男子去年入禀法院,針對第377A節條文是否違憲提出挑戰,高庭法官施奇恩審理後駁回申請,去年3月30日公布書面判詞。根據第377A節條文,任何男性在公共或私人場合,與另一名男性進行嚴重猥亵行爲而被定罪的話,可面對長達兩年監禁。
被告哈尼夫。(海峽時報)
案情顯示,隨著判詞公布,pinkdotsg也在社交媒體Instagram發文。
密切關注此案的被告得知消息後,感到不滿和失望。他認爲現有的法官需要被取代,于是到pinkdotsg的貼文留言,寫道:“是時候獵捕欺壓人的法官”、“該讓他們付出終極的代價”等。
此外,他也使用自己賬戶的Instastory(限時動態)發文,寫道:“我個人想親自折磨到他們崩潰”,也叫駁回377A條文司法挑戰的法官“走著瞧”。
當時,被告的賬戶有267人追蹤。
有公衆看到被告在pinkdotsg貼文的留言,隨後點進被告的賬戶看到更多恐嚇暴力的威脅,于是報警。
法官說,法官與司法機構應受到必要的保護,雖然不是所有人都認同法官的決定,但恐嚇法官的行爲是不可接受的。
法官下判時說,法官應要受到保護,才能去執行所需的公共職責,法庭也必須給予被告嚴厲的懲罰,以傳達阻嚇訊息,避免與被告擁有相同理念的人做錯事。
法官也說,法庭不會容忍相同的事件再次發生,在考慮案情和所有因素後,最後判被告坐牢7個月。
法官說,法官與司法機構應受到必要的保護,雖然不是所有人都認同法官的決定,但恐嚇法官的行爲是不可接受的。
法官下判時說,法官應要受到保護,才能去執行所需的公共職責,法庭也必須給予被告嚴厲的懲罰,以傳達阻嚇訊息,避免與被告擁有相同理念的人做錯事。
法官也說,法庭不會容忍相同的事件再次發生,在考慮案情和所有因素後,最後判被告坐牢7個月。(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