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婦女申訴,帶兒子學遊泳,職員指她的泳衣“太暴露”,指示她穿上T恤,否則擔心其他家長或會投訴。婦女怒斥:“我又不是去那裏勾引人夫”。
琳達( 化名) 告訴時政網站慈母艦,她帶3歲兒子到武吉知馬的遊泳學校Happy Fish Swim School學遊泳,怎料遊泳課還沒開始,一名女職員就指她的泳衣“太暴露”,指示她穿上T恤,以免遭其他家長投訴。
她向記者出示泳衣照片,指當天穿的泳衣符合了遊泳學校發給所有家長的規定,早前到裕廊的遊泳學校參加試用課時,也沒遇到任何問題,不解職員的用意。
琳達出示泳衣照片,指當天穿的泳衣符合了遊泳學校發給所有家長的規定。(取自慈母艦)
琳達說,該職員稱,他們曾接獲投訴,指有母親的泳衣“太暴露”,而她們的丈夫也在泳池裏。
她認爲該職員的言語帶有性別歧視,事後向遊泳學校投訴,指學校事後雖然道歉,但仍建議她穿上T恤,因此感到不滿。
對此,她回複遊泳學校時怒斥:“我到那裏教兒子學遊泳,又不是去那裏勾引人夫……如果他們的丈夫不能控制自己的眼睛,或許應該被禁止入內。我相信這些人或沒使用過酒店的遊泳池、公共遊泳池和去過海灘。如果他們曾到訪過這些地方,那她們可不是很忙?因爲她們的丈夫在場,就得指示所有人把自己遮起來。”
發言人回複《新明日報》詢問時說,爲了讓孩子學遊泳時更容易抓住家長,學校向來鼓勵陪同的家長穿上學校提供的T恤。這不僅可以增強孩子的肌肉記憶,還可以提高手抓力,讓他們更獨立。此外,穿著T恤也可以防止孩子抓傷家長的皮膚。
針對此事,發言人表示,他們應該更好地處理事件,並對造成的任何誤解,表示歉意。
琳達說,她向遊泳學校投訴後,對方3天後通過電郵爲她不愉快的經曆道歉。
校方在電郵中表示,涉事職員是學校工作最久的員工,也曾獲得不少客戶的表揚,不過近日或因爲接到客戶的投訴,才會感到壓力。另外,其中一名投訴的家長剛好就和琳達的兒子報讀同個遊泳課程。校方也電郵中說:“我知道這不是借口,但我希望你能原諒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