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阻止進入巴刹,又被阻止隔著障礙物買食物,越南婦竟用電動腳踏車碾過安全距離大使腳,甚至用腳踏車前輪撞他,昨天(4月22日)被判坐牢1周。
被告是43歲的範氏梅滔(譯音,食物攤助手),她抵觸兩項控狀,包括魯莽行事危及他人安全的罪行,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余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受害者是一名49歲的男子,案發時是一名客服人員,同時也是被指派到芽籠士乃巴刹的安全距離大使。
在病毒阻斷措施第二階段期間,芽籠士乃巴刹是其中一間實行限號入場的地點,公衆需以身份證尾號來決定單日或雙日可進入巴刹。當局也派遣安全距離大使到場控制人潮,確保公衆遵守條例。
案情顯示,被撞傷的安全距離大使是在去年8月2日早上約8時40分,看見被告站在巴刹一樓處的障礙物外,和巴刹內的攤販聊天,並上前提醒她不准進行任何交易。
被告表示明白,但不久後大使卻看到她隔著障礙物還錢,于是再度警告,前後不下三次。不過被告還是執意完成交易,並從攤主那裏接獲一塑膠袋的物品。
眼看被告試圖帶著電動腳踏車離開,大使用身體擋道攔她,但被告不配合,把電動腳踏車推向大使,電動腳踏車前輪碾過他的右腳。
即便大使說自己被電動腳踏車撞到,被告卻繼續兩度將腳踏車推向大使,再撞他的右腳。
當大使用手拉住電動腳踏車的車把時,動怒的被告兩次打了大使的手臂,報案者隨後來到,並聯系警方。
醫療報告顯示,安全距離大使沒有明顯的傷勢。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4月23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