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開爲期兩周的全島執法行動,282人因涉及各類詐騙案正在協助警方調查,受害者損失總值超過750萬元。
新加坡警察部隊昨天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和來自七大警署的警員本月10日至23日展開爲期兩周的執法行動。
在這次行動中,年齡介于13歲至74歲的160名男子和122名女子,因涉嫌詐騙案件或充當錢騾,目前正在協助警方調查。
文告指出,這些人相信涉及493起騙案,詐騙類型涉及網絡愛情、電子商務、假公安、借貸和假賭博平台等。這些案件的受害者共損失超過750萬元。
警方表示,這些人目前在不同罪行下協助調查,包括欺騙、洗黑錢和無牌提供付款服務等。
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詐騙罪名若成立,可面臨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
洗黑錢若罪成則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
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務生意,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罰款12萬5000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嚴正看待任何涉及詐騙的人,並會依法對違法者進行處分。爲避免成爲犯罪同謀,公衆應該拒絕讓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賬號或電話號碼,因爲這些賬號和電話號碼一旦涉案,持有者須承擔責任。
公衆可以上網或撥打反詐騙熱線1800-722-6688了解防範騙案的更多信息,也可撥打1800-255-0000或上網提供詐騙案的線索,所有資料將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