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狗仔卓偉終于不再只知道寫詩了
中午12:12
風行工作室爆出傳說中的追了12年大料
白百何泰國出軌小鮮肉被拍!
出軌隊再得一分
至此,電影《失戀33天》劇組全部淪陷
根據前輩文章、陳赫、林丹、陳思成的處理方式
網友們紛紛猜測白百何團隊接下來會怎樣回應:
- 甩出離婚證:我和老公早已離婚,我和小鮮肉是戀愛,求大家爲了孩子不要再討論了。網友紛紛去卓偉微博罵他沒良心;
- 泰國潑水節馬上要到了,我是陪著Gay蜜去尋找他的真愛;
- 不回應,該幹嘛幹嘛
- 聲淚俱下的開記者會道歉,陳羽凡在旁邊遞紙巾;
- 陳羽凡力挺妻子,發微博“我們一家人會支持這個敢于當地,知錯悔改的老婆,感謝大家關心,我們一家人風雨同舟。”
- 我們正在泰國拍成人用品廣告;
- 那不是我,是王珞丹;
- 協議離婚
在事件還在高速發酵的時候,我們不妨假設一下,如果二人是在新加坡結婚,這樁離婚的手續該有多複雜?
和大多數發達國家一樣,新加坡的離婚程序也是相當複雜,不僅時間長,而且程序多,花費貴。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加坡,婚姻面前並非人人平等,而是相對袒護女性,主張婚姻法案的條文不叫婚姻法,而叫《婦女憲章》。顧名思義,這部法案優先維護女性權益。例如,其中規定,離婚後男方有義務支付女方贍養費,直到女方再婚爲止,而女方不用支付男方贍養費,哪怕她比男方有錢的多。
如果決定離婚,有以下4種方式:
1 結婚不超過3年,雙方須分居4年,
2 結婚超過3年,雙方協議分居3年
3 對方的不合理行爲
4 婚外情(對方自願承認或你有真憑實據在手)
大多數夫妻會以第三條,也就是不合理行爲提出離婚。不合理行爲Unreasonable Behaviour 簡稱UB, 可以有很多種。嚴重的有賭博,家暴,夜不歸宿等等。輕微的比如,對方睡覺打呼噜,害的你夜不能眠。上廁所不關門等等。只要是你不喜歡的,接受不了的,對你來說都可以是UB.
除了離婚理由,接下來就是離婚財産分割和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了。
孩子年齡14歲以下的父母提出離婚後,法官必須安排父母和調解員見面討論所有關于孩子的問題,簡稱CFRC。
在離婚案件中,無論誰是誰非,誰對誰錯,法官已經不理會那麽多,法官所關注的核心就是孩子,什麽對孩子有利,確保孩子少受傷害,才是法官的重點。
在國內,如果夫妻有兩個孩子,一般會判一人一個。但新加坡法官決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他們看來,孩子出生于離異家庭,已經不可避免的需要離開父母一方,絕不能再讓他們承受兄妹分離的痛楚,因此,多個孩子的家庭,基本上都是所有孩子跟一方。
跟誰呢?這就牽扯到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教育和成長的問題了。除了經濟能力外,能否陪伴孩子成長、在他們的人生道路上給予指引和愛護,都是需要考量的必備條件。比較奇葩的一個案例就是,一對夫妻離婚,原因是女方出軌,但法官最終把所有孩子判給了媽媽,爸爸不僅失去孩子的監護權,還要支付他們的贍養費,理由是,媽媽不愛爸爸但是還愛孩子,能給孩子更多的照顧。(攤手)
孩子的問題解決了,剩下就是車子房子。車子還好說,房子…尤其是在新加坡夫妻聯名購買HDB的,就比較蛋疼了。一旦離婚,雙方共同的房子就要賣掉,先不說新加坡的賣房手續也是繁瑣之極,但就各自再買房或者租房,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這又貴又麻煩的離婚手續,倒是促使很多欲意離婚的夫妻打消了這個念頭。畢竟,如果一個工薪階層的男人,這輩子,可沒條件離好多次婚呢~
下面給大家貼上ROM的離婚條款,簡單科普一下,希望大家都不會有用得上的一天。
附1:在ROM(婚姻注冊局)結婚的夫婦,辦理分居與離婚的條件
– 提呈離婚必須結婚至少3年,但配偶已經受了巨大的痛苦或被告非常墮落則不受此限,可立即申請離婚
– 申請離婚:法律認可的唯一理由爲“婚姻破裂無法挽回”,認定的條件:
1)通奸:答辯人與人通奸,且起訴人無法與之繼續生活(得知後共同生活超過6個月,就不能以通奸理由申請離婚)
通奸分直接和間接證據:
– 直接證據:
通常聘請私家偵探跟蹤、拍照,屆時他也會出庭作證;或對方承認
– 間接證據:如私生子的報生紙上有配偶的名字
2)無法容忍繼續共同生活的不合理行爲,如賭博、暴力、無理取鬧、缺乏情趣、缺乏關心照顧、拒絕行房等
3)連續分居3年,配偶同意下(同時提交同意書)可申請離婚
4)連續分居4年以上,無需配偶同意即可申請離婚
5)遺棄持續兩年以上--未經配偶同意離家,且無回來的意願
– 分居的夫妻必須分開居住,且有結束婚姻的意圖。同住的話,在日常家庭事務上衣食住行完全分開,如果房子只屬于一方,同住要有租金補償。分居當中複合總計不超過6個月,可以持續計算,但要扣除複合的時間,如果超出6個月,則要重新計算
– 協議分居:書面或口頭皆可,目的在解除同居的義務,給于雙方自由(如不可強行性關系,否則以強奸論;彼此不幹涉私生活,不能以通奸爲離婚理由,不能指責不合理行爲),並安排財務;孩子的監護權。
– 離婚後的權益:可申請贍養費、財産分割和子女的撫養或探視權
贍養費資格:
– 在《婦女憲章》和《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下,撫養子女是父母雙方的責任;丈夫依法必須贍養妻子,反之則無
– 《婦女憲章,69節》即使未提離婚申請,妻子也有權向法院申請要求丈夫支付妻兒贍養費
– 子女,包括私生子和被視爲家庭成員的孩子,如繼子(生父所支付不足的部分),養子
期限:
– 妻子:可持續得到贍養費直到再婚。不帶保障的贍養費在丈夫死後即終止,反之則繼續
– 孩子:支付到年滿21歲或孩子可獨立謀生爲止,但孩子如有精神、身體或智能障礙、服役、就學則不受此限。但孩子修讀第二個學位(碩士或以上)時,無法得到贍養費。
– 《婦女憲章,114節》贍養費依妻子的收入與能力、丈夫的經濟能力、生活水平及財務需要、對家庭福利的貢獻、年齡/婚齡/健康狀況而定。
– 可以一次過付清,或定期給,也可能要求男方信托資産,以其收入支付
– 當情況改變或有新證據時,將重新擬定
– 《婦女憲章,71節》拖欠贍養費法院可以判決:
– 如同拖欠政府罰款,法院有權有銀行戶口扣取,或執行薪金扣押令,由雇主直接付給妻子
– 監禁,每拖欠一個月判處少過一個月的監禁,但不能抵消贍養費
– 第三者債務扣押(garnishee order):扣押丈夫債權人的資産
– 提供不超過3個月贍養費的銀行擔保,最長爲期三年
– 接受財務輔導
– 履行社區服務不超過40小時
– 拖欠贍養費經妻兒向信貸機構舉報,將構成不良信貸紀錄
財産分割:婚姻財産
– 婚前擁有,婚後作爲家庭享有及使用;在婚姻期間進行了實質改善
– 所有在婚後累積的物業、金錢和公司資産等
– 因贈與或繼承所得的財産不包括,除非爲家庭享用,或做了實質改善
– 以夫妻的貢獻做爲分割的依據,法律承認妻子以照顧家庭和孩子形式做出的貢獻。通常結婚越久,可爭取越多,一般可要求到一半房産(妻子無聯名,亦可爭取)
– 送給配偶的禮物不屬于婚姻財産
(https://app.subcourts.gov.sg/family/faq.aspx?pageid=3688)
附2:在大使館結婚後離婚的條件
原在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登記結婚的男女雙方,且均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中國公民,如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産及債務等處理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到大使館申請協議離婚。
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親自到大使館提出申請,並遞交以下材料:
男女雙方逐項如實填寫的“公證認證申請表”( 請在《下載表格》一欄中點擊下載);
男女雙方的中國護照原件及複印件;
男女雙方的新加坡居留證件原件及複印件,持新加坡PR者須提供有效的RE-ENTRY PERMIT;
男女雙方的結婚證件(包括含英文結婚公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男女雙方在領事官員面前填寫並簽署《離婚登記申請書》;
男女雙方就子女、財産及債務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離婚協議書(需一式三份,並在領事官員面前簽署);
男女雙方單人照片各3張(共6張);
取證時雙方當事人需親自到大使館簽名及捺指紋;
辦證需四個工作日,不能辦理急件;
費用120新元,只接受NETS卡;
取證時,請在1號窗口付費取證。
如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産及債務處理等任何一項有爭議,大使館不受理其離婚申請,必須到男女雙方任何一方出國前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男女雙方在大使館辦理結婚登記後如有任何一方加入外國國籍,大使館不受理其離婚申請。
在中國登記結婚的男女雙方如有任何一方申請離婚,如雙方同時回國並對離婚無爭議的,可在原結婚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如一方或雙方不能回國,須向婚姻注冊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當事人可到大使館申請辦理訴訟所需委托書、起訴書、答辯狀等文件的公證,所需文件表格及有關要求可向國內法院領取和詢問。
注:男女雙方當事人須按取證單上要求的日期(上午11:30以前)親自來大使館領取離婚證。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如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將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注:本文部分內容引自獅城論壇網友@起個用戶名真難 《離婚進行中,開帖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