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夫妻本是同林鳥,
大難臨頭各自飛
卻也有能共苦,不能同甘的
近日,便有一對新加坡夫妻離婚,
爲奪3432萬資産對簿公堂。
這對夫婦年紀五十歲上下,
于1986年10月結婚
結婚兩個月後,兩人便白手起家,
一手創辦了新加坡一家冷氣系統工程公司,
如今市值約爲2442萬7000新元
而兩人有四名子女,
夫妻于2012年中旬分居,
2014年8月取得臨時離婚判決
而妻子也十分機智,
贍養費和撫養費分文不取,
只願爭奪婚姻資産
並向法官援引了丈夫在2011年7月1日簽署的一份婚後協議
這份協議的內容包括
丈夫同意妻子名下的兩處房産價值180萬的hillview和65萬的湯申
,一輛奔馳,一輛本田,珠寶及名牌包,
以及聯名戶頭外的其他戶頭全歸妻子一人所有。
而無論兩人分居還是離婚,
他都不會爭奪
而除了這份協議,
在過去的18年中,類似的協議還有9份
丈夫向法院表示,
妻子一直把握著全家財務大權,
威逼他簽下10項不平等協議:
比如不爭奪財産,
不置辦産業
不開銀行戶頭
交出護照和銀行密碼
不能回馬來西亞
不准給親戚錢等
而丈夫稱,若是自己不順從,
妻子就威脅要擾亂公司的運作,搞垮公司
而法官表示,
並不接受這些只有女方獲益的協議,
並最後斷定,
女方濫用權勢有不合理的優勢。
而最終兩人的3432萬婚姻資産,
其中包括市值2442萬的公司,由兩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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