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言相勸不聽、送上口罩不拿,碩士女拒戴口罩上巴刹,被質問時自稱擁有“主權”,被判坐牢2周和罰款2000元。
zaobao.sg之前報道,事件發生在去年5月3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地點是順福巴刹和熟食中心。被告帕拉吉卡爾(41歲)面對七項控狀,包括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2020、公共滋擾罪、國民登記法令、拒絕在口供上簽名等,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沒戴口罩上巴刹,豆芽攤販的女兒上前提醒。被告反駁說自己沒生病、不需戴口罩,也拒絕別人提供的口罩,兩人隨後起爭執,攤販女兒報警。
期間,被告大聲叫喊,還叫囂說警方也不能拿她怎麽樣,攤販女兒想阻止她離開時,被告拿出手機拍下對方和圍觀群衆,不斷自稱擁有“主權”,拒絕另一人遞來的口罩。
根據控狀,被告也在去年4月14日早上,違例坐在順福巴刹和熟食中心內用餐。4月26日及30日晚上,她沒戴口罩離開住家到湯申路上段一帶的檔口。她也在前年11月13日將原本的住址黃埔西組屋更換至惹蘭依幹美拉後,卻沒向當局申報。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兩周和罰款2000元。由于被告曾在遭逮捕後還押于心理衛生學院兩周,法官下令必須考慮在內,換言之被告繳清罰款後就無須坐牢。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5月8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