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和經授權人員日後可在公共交通系統對個人進行搜身,這些人員事先須接受培訓,確保他們能在不帶種族或宗教偏見的情況下,偵辨形迹可疑的人物。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昨天在國會爲公路交通(修正)法案總結二讀辯論時指出,這類搜身將在視頻監控範圍內進行,以確保任何濫權指控都會嚴正調查。
法令修訂後,將允許警員和經授權人員在巴士轉換站的指定入口、乘客進入地鐵站或輕軌站的收費閘門前,或在這些交通節點內的任何位置對個人搜身,若有需要也可在巴士或地鐵列車上進行。
多名議員參與辯論時,紛紛詢問這些人員是否會接受合理培訓,確保能專業、慎重且有禮貌地進行搜身。議員們也對搜身過程中,將如何保障乘客權益及維護女性尊嚴表示關切。
許連碹指出,日後這類在公交系統進行的安保搜查工作,包括搜身在內,與目前已在國慶慶典等大型活動的做法類似。
女性人員才能對女性搜身
她說,經授權人員都須接受培訓並完成受警隊認可的新技能資格(WSQ)課程,才有權執行搜身工作。“爲保障女性尊嚴,也確保搜身過程專業,只有經授權女性人員能夠對女性搜身。”
除了警員以外,經授權人員可包括輔警、保安人員和外包執法人員。許連碹說,這些人員都會身穿制服,若是警隊的非制服人員則須表明身份。
此外,在陸路交通管理局法令下,當局也有執法權限,以取締假冒有關人員進行搜身的行爲。
許連碹說,我國面對的恐怖威脅依然嚴峻。“由于公交系統在新加坡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我們必須保持警惕,做好應對這類威脅的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