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以帶有種族侮辱的字眼辱罵和踢倒印族婦女的30歲涉案男子,如今在公共滋擾、蓄意傷害種族情緒和蓄意傷人的罪名下被警方逮捕。
警方今天(5月11日)傍晚發文告說,該名華族男子已被逮捕,調查仍在進行中。
本月7日早上8時45分左右,55歲的印族婦女在蔡厝港通道(Choa Chu Kang Drive)人行道行走時,一對華族男女上前與她對峙,要求她戴好口罩。印族婦女與男子發生口角,男子用了帶有種族侮辱的語言,而且還動手攻擊她,婦女跌倒在地。華族男女離開現場,一名公衆上前協助印族婦女。
公共滋擾罪名一旦成立,男子將面對監禁長達3個月,獲罰款高達2000元,或兩者兼施。使用傷害種族情緒語言的人將抵觸刑事法典第298條文,罪成可被判監禁長達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蓄意傷人的罪名若成立,可被判監禁長達3年,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