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爲人父!34歲男子假借懲罰非禮女兒…
近日又有一起兒童性侵案被告被宣判,
據悉是一名34歲的男子假借懲罰叫女兒進入房間,
然後非禮她胸部,被法院判坐牢兩年和六下鞭刑。
5月10日被告在法庭上承認兩項非禮罪,被法官判刑,他獲准5月24日開始服刑。
當時受害者被侵犯時僅有11歲,現年14歲。
根據案情,2017年12月某日,受害者和男子在家,
受害者當時和兩個兄弟在客廳看電視。
男子因受害者年終考試不及格,叫受害者進主人房,說要懲罰她幾分鍾。
于是男子便關上門,叫受害者坐在地上,並且閉上眼睛,
然後開始“懲罰”她,用手指捏和拍打她身體。
接著,被告把她的衣服拉到腋下,導致她的乳罩口子解開,露出乳房。
這使被告産生觸摸受害者的沖動。
男子不僅沒有停止他的惡行,反而繼續“懲罰”受害者,又捏又拍打她的乳房。
有了第一次,很快男子又開始了第二次…
隔天,受害者在自己的房間看書,男子又把她叫進主人房,說要“懲罰”她。
實際上是,又想再次非禮受害者。
這次,還是和上次一樣進行著同樣的非禮的行爲…
受害者就害怕哭了起來,大約兩分鍾後,
受害者問被告“懲罰”結束了嗎,被告答說還沒有。
受害者感到不自在,張開眼睛瞧了一眼,發現男子觸摸她胸部。
男子見她哭,便說“懲罰”結束,讓她離開房間。
後來,受害者把遭非禮的事告訴學校同學和教師,校方通知她的母親。
受害者過後到醫院檢查身體,醫院也于2018年1月25日報警。
該男子正是受害者父親,他的行爲嚴重違背受害者對他的信任。
此外,案件發生在住家內,男子觸摸的是受害者私密部位。
受害者當時只有11歲,屬于脆弱群體,根本無法抵抗被告的侵犯。
好在該男子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被法院判坐牢兩年和六下鞭刑。
希望孩子們受到的都是真正的關心愛護,而不是一味的侵犯。
同時,有小孩的父母也要給小孩進行相應教育,
了解相應的知識做好基本的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