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婦女在商場不戴口罩,還在安全距離大使提醒時拒絕合作,目前正協助警方調查。
警方昨晚(5月15日)發文告表示,一名53歲的女子因涉嫌公共滋擾及違反安全距離措施正協助警方調查。警方于昨午5時14分接獲求助電話,指一名女子在灣景道(Bayfront Avenue)1號,經安全距離大使反複提醒後仍拒絕戴口罩。
文告中提到,這名女子相信也涉及其他數起在各種場所不戴口罩的事件。
面簿昨天下午流傳一則時長1分32秒的視頻,畫面中一名短發中年婦女正在土司工坊(Toast Box)外排隊,她當時沒有戴口罩。一名女性安全距離大使上前提醒婦女戴好口罩,婦女不但不合作,還反問:“你沒帶徽章,爲什麽吩咐我做事?你代表哪個機構?”
安全距離大使解釋自己代表濱海灣金沙後,婦女仍拒絕配合,還問對方:“你在騷擾我嗎?你在鬧事嗎?”
濱海灣金沙答複記者詢問時說,公司正在協助警方調查。發言人呼籲所有訪客到訪金沙時戴口罩,如今全國進入高警戒解封第二階段,公衆更應爲自己的行爲負責。發言人說,公衆可透過制服辨認安全距離大使,他們的任務是提醒公衆遵守安全距離措施。
婦女的行爲引起大批網民不滿,不少人在視頻貼文留言,指這名婦女是慣犯,還有人上傳兩則相關視頻。一名網友稱,婦女今年2月在怡豐城(VivoCity)出現時沒戴口罩;另一名網友則稱,婦女去年12月在中央廣場(Central Mall)逛街時,也沒戴口罩。
警方提醒,外出不戴口罩者可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違令者可被判罰款1萬元,或坐牢長達六個月,或兩者兼施。在刑事法典第290條文(公共滋擾)的罪行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三個月、罰款不超過2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