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18日宣布,考慮到台灣與新加坡當地疫情,將進一步收緊早前從台灣抵港並進行家居強制檢疫人士的檢疫安排,以及加強從台灣、新加坡抵港人士的強制檢測安排。
特區政府早前收緊從台灣抵港人士的登機、檢疫及檢測要求,包括5月16日起要求相關抵港人士須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強制檢疫,不得進行家居檢疫,及5月17日起要求他們登機時須出示起飛時間前72小時內進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鑒于台灣當地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持續上升,涉及變異病毒個案,並且有迹象顯示當地較早前已出現傳播鏈,爲防範當地輸入性病例的流入,特區政府將安排于5月15日或之前從台灣抵港並正在進行家居檢疫的人士,入住衛生署的檢疫酒店以完成剩余強制檢疫期。
同時,爲盡可能減低從台灣及新加坡輸入個案的風險,特區政府也會按照相關規例,發出更新的強制檢測公告,進一步加強從台灣及新加坡抵港人士完成強制檢疫後的強制檢測要求,如下:
首先,按抵港時的要求而須強制檢疫14天的相關抵港人士,需要在抵港第16天及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現新增要求,相關人士必須在確定第19天檢測結果前留在其居住地點、私人處所或在檢疫令上指明的檢疫地點(下稱“逗留地點”)。受檢人士如因前往檢測或返回逗留地點而需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只可乘搭的士,而且中途不能下車。
其次,按抵港時的要求因已完成疫苗接種而須強制檢疫7天的相關抵港人士,需要在抵港第12天接受強制檢測,現新增兩項要求:一是必須在確定第12天檢測結果前留在逗留地點。受檢人士如因前往檢測或返回逗留地點而需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只可乘搭的士,而且中途不能下車;二是在抵港第16天及第19天再次接受強制檢測,但期間無須留在逗留地點。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不同地區的疫情、變異新冠病毒的流行程度、接種疫苗的進度及出入境人數的變化,並會視情況需要,調整相關地區到港人士的登機及強制檢疫要求。(總台記者 劉志敏 周偉琪)
(編輯 張柏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