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妙婷 報道
男子租下工業大樓單位改爲娛樂場所,搞了一場生日派對後遭警方臨檢,事隔八天又辦第二場。警方在八天內兩度找上門,共有52名男女因涉違反安全距離措施遭調查,其中五人昨天認罪。
這五人是林雨晴(19歲)、洪京傑(20歲)、許茜萍(20歲)、岑義陸(20歲)以及一名17歲少女。
他們各面對兩項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罪,昨天承認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音樂聲量太大保安員報警
由于五人年紀尚輕,法官下令主控官呈交他們的緩刑監視報告,但許茜萍不願接受緩刑監視,認罪後已被判罰款2000元。其余四人則待緩刑監視報告出爐,展期至7月2日下判。
根據案情,租下位于新民巷工業大樓七樓單位的是洪運南(25歲),他共面對六項控狀罪行,其中包括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公共娛樂法令以及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他料于下周二(25日)認罪。
調查發現,洪運南租下單位後,把地方改造成娛樂場所,讓顧客能在裏面唱歌喝酒。
今年1月8日,洪運南決定爲自己辦一場生日派對,讓朋友邀請更多朋友一同到案發單位去狂歡。受邀的人當中包括昨天認罪的許茜萍、岑義陸和17歲少女。衆人當天晚上10時起陸續抵達,群聚、喝酒、唱歌,直到隔天淩晨3時許。
大樓的保安人員發現該單位傳出大聲量的音樂,又見許多人進入,決定報警。
警方抵達後,將40人逮捕,其中包括洪運南、許茜萍、岑義陸和17歲少女。
不料洪運南卻在八天後(1月16日)再辦第二場派對。這次,他請來12人,其中包括林雨晴和洪京傑。
衆人于當晚10時30分陸續抵達,直到隔天淩晨3時35分,全部又遭警方再次上門時逮捕。
根據警方早前發的文告,這兩場派對共有52人接受調查,年齡介于16歲到36歲。警員經調查後,把單位裏的瓶裝酒精飲料和音樂器材搬走充當證據。(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