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青年企圖拍巴士照片被車長阻止,竟惱羞成怒,上網稱要殺害三家巴士公司的主席,揚言要砍傷警員和保安,昨午(6月1日)認罪。
被告是20歲的鄭元康,他一共面對12項控狀,包括觸犯防止騷擾法令和刑事恐嚇控狀,控方以其中6項提控,其余的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去年7月14日中午,被告在三巴旺地鐵站欣賞停泊在附近的巴士,怎料他試圖拍下照片時卻被車長阻止,被告耿耿于懷,隨後在面簿貼文稱要殺害本地三家巴士公司的主席。
幾分鍾後,被告再次發文,這次辱罵警方、策安保安,揚言要在三巴旺和每個地鐵站,砍傷警員和保安,讓他們遍體鱗傷。他也稱,要拿馬克筆、鐵錘、剪刀等武器,破壞地鐵車廂。巴士公司在接到公衆通報後報警,被告當天撤下貼文。
被告也在去年10月14日早上發電郵,騷擾一名在特別學校工作的輔導員,並在電郵中要輔導員閉嘴,否則將持刀到學校。這名輔導員曾在2017年阻止被告和學校的另一名女教師合照,被告因此想炸掉警局,以免對方報警。此外,去年12月15日,被告因不滿心理衛生學院的護士要他回到床位,竟通過面簿發簡訊給護士,要她別多管閑事,否則會把她丟出窗外。
不僅如此,被告也曾因爲需要保持安全距離,無法和一名當安全距離大使的空姐拍照,氣得發電郵恐嚇,稱要持致命武器攻擊對方。
被告昨午認罪,控方表示,被告曾在2018年因騷擾罪被判緩刑監視。根據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被告患有自閉症、輕微智障和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而他的病情與犯罪行爲有直接關系。
法官下令讓被告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強制性治療,案展下月下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