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拍到在金沙商場沒戴好口罩,還對安全距離大士嗆說“你的胸牌在哪裏?”的前海軍女軍官潘秋玉,完成了兩周的精神評估後昨天獲准保釋在外。
法官提醒她要遵守“每個人都在遵守”的冠病條例,否則當局將重新逮捕她,但她卻在庭上問法官:“你能解釋是什麽冠病條例嗎?”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潘秋玉(譯音,53歲)在兩周前的5月25日在國家法院面控。她一共面對一項觸犯傳染病法令以及六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
前女海軍軍官潘秋玉昨午獲得保釋後,戴好口罩離開國家法院。(海峽時報)
潘秋玉除了被指去年5月在紐頓中心不戴好口罩,以及在去年6月違反居家通知期間離開酒店客房並且還不戴口罩外,也被控在去年12月至今年5月間,四次在公共場所沒把口罩戴好。
這包括她在今年5月15日于濱海灣金沙商場地下一樓廣場,被網民拍到逛街沒戴口罩的事件。根據網上瘋傳的視頻,她當時還對上前提醒她戴口罩的安全距離大使破口大罵,並高聲質問:“你用什麽身份命令我?你的胸牌在哪裏?”
潘秋玉被控後,法官下令將她還押心理衛生學院進行精神評估,案件昨早回到國家法院過堂,潘秋玉被押上法庭,有好幾個民衆特意到場旁聽。
控方表示,潘秋玉可能還會面對更多的控狀,但不反對讓她保釋在外,請求法官將保釋金額設爲1萬元。控方強調,潘秋玉在外必須遵守冠病條例,否則將重新逮捕她。
潘秋玉在庭上表示,她認爲不需要有人爲她保釋,她指自己是專業的前海軍軍官,不應該遭受如此對待,她自己提交3000元的個人擔保就好。
法官回說她將面對更多的控狀,不可能以個人擔保,問她有沒有人願意保釋她。
潘秋玉稱,自己的親人要麽上了年紀要麽有病纏身,而朋友都旅居海外。
法官最終把保釋金額設爲8000元,要她想辦法找人爲她保釋,並提醒她務必要遵守冠病條例。
但是,潘秋玉卻問法官:“你能解釋冠病條例是什麽嗎?”
法官好聲好氣地回說:“就是大家都在遵守的冠病條例,出門在外必須戴上口罩。”
潘秋玉聽後淡淡地回答:“好的,法官大人。”
控方最後指出,警方需要四周的時間完成調查,但請求法官將案件展期一周,以便監督潘秋玉是否有遵從保釋的條件。
法官批准申請,將案件展期至下周二(15日)過堂。
潘秋玉昨天下午找到人爲她保釋,然後在口罩正確戴好的情況下離開國家法院。
記者:郭培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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