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可揚 報道
潛逃20年終究難逃法網,我國貪汙調查局在馬來西亞反貪汙委員會的協助下,將1999年觸犯移民條例的一名馬國男子帶回新加坡服刑。
貪汙調查局昨天(6月11日)發文告說,席瓦古瑪(Siva Kumar,46歲)1999年9月24日因爲私運非法移民到馬國而被我國法庭處以五年監禁和12下鞭刑,但他一個月後趁保釋在外等候上訴時,潛逃到馬國,直到去年3月4日被捕。
席瓦古瑪今年4月16日在移民法令和刑事法典下面控。他昨天認罪後被判監禁六個月,這部分刑期將在1999年被判的刑期滿後開始執行。
貪汙調查局的調查顯示,席瓦古瑪1999年10月乘坐身份不明男子的車輛離境,該男子向兀蘭關卡的移民局官員出示了第三者的護照,誤導移民局官員席瓦古瑪是其他人,從而讓後者順利離境。
席瓦古瑪原定2000年3月9日出席在高庭的推事上訴聽審,但他未曾出庭,當局因此向席瓦古瑪發出拘捕令。
根據案情,席瓦古瑪曾經賄賂一名輔警,以讓載有非法移民的巴士在未經邊境檢查的情況下通過兀蘭關卡出境。涉案輔警後來被控貪汙,已在1999年10月被處以12個月監禁,以及2800元的罰款。
貪汙調查局對馬國反貪局給予的寶貴協助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謝。“有了反貪局的密切合作,我們才能將逃犯繩之以法,確保他不會逃過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