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雇主求情稱,過去聘請其他女傭從未發生虐待事件,但因死者的衛生習慣欠佳,擔心孩子健康的她太急于糾正死者才會出事,結果被控方斥責時至今日仍毫無悔意,企圖把責任推到死者身上。
被告蓋娅蒂麗虐死女傭的案件昨天在高庭判刑。控方譴責她所犯下的罪行極不人道,要求法庭判她終身監禁,或坐牢至少27年。辯方原本籲法庭判被告坐牢14年,但在蓋娅蒂麗于今年3月份撤換律師後,其判刑立場改成不超過八至九年的監禁。
新的代表律師陳國祥昨早爲被告求情時指出,蓋娅蒂麗在案發前從未虐傭,她過去曾聘用三名女傭,但沒被投訴有任何虐傭行爲。而這一次,因爲種種壓力因素加在一起,才促使她變成一名虐傭犯。
根據辯方說法,蓋娅蒂麗的兩個孩子不時生病,導致她萬分焦慮。在她看來,受害女傭衛生習慣欠佳,經常不洗手就處理食物,可能是孩子們頻頻生病的導因,她爲此才急著糾正女傭衛生習慣,過程中采取了極端手段,最終釀成慘案。蓋娅蒂麗如今回想起來,女傭在案發期間沒有及時向外求助,讓人遺憾。
被告這番求情引來控方強烈抨擊,副首席檢察官莫哈默費紮在庭上駁斥,被告至今仍毫無悔意,企圖把責任推卸給死者。
控方:被告視女傭低人一等虐待行爲與孩子健康無關
事實顯示被告的許多虐傭行徑,例如在女傭燙衣時用熨鬥灼傷她,與孩子的健康及衛生問題無關。被告的種種虐待行爲是因爲她視女傭爲低人一等。
辯方也要求法庭禁止媒體報道被告名字,因爲被告想避免兩個孩子因爲母親的罪行而受排擠。不過,控方駁斥,被告提出申請的真正原因並非爲了保護孩子,而是想借此尋求法庭給予輕判。法官認爲被告的申請缺乏法律理據,最終駁回這項申請。
根據案情,蓋娅蒂麗的虐傭手法包括不給女傭充足食物與休息時間、夜裏把她的手綁在窗口鐵花上,以及幾乎天天對她暴力相向,例如對她潑冷水、掌掴和拳打腳踢等。
案發組屋單位內安裝了多個電眼,捕捉到一幕幕恐怖的虐傭情景,包括蓋娅蒂麗大力抓住女傭頭發和甩動她身體,女傭猶如布娃娃被任意搖晃,舌骨也因此骨折。根據驗屍報告,女傭的死因是脖子受重創,導致腦部缺血和缺氧。法醫也在女傭身上發現31道傷痕及47處外傷。
蓋娅蒂麗的丈夫與母親也因爲涉嫌參與虐傭,早前分別被控上法庭,兩人案件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