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承認犯案後,稱遭“三個男人”逼迫,說他們威脅她犯案,否則就會殺了她,但在警方進一步盤問後終于承認撒謊。
女雇主發現女傭偷5000元後,不追究並給她機會改過,只要求女傭寫道歉信。不料女傭不知悔改,暗地裏拍下雇主支票上的簽名,練習後冒簽14張支票,其中13次成功兌現1萬8000元,並把1萬元花在手機遊戲上。東窗事發後,女傭謊稱自己被三名男子威脅,要她偷支票,否則會“殺了她”。
警方介入調查後,來自印度尼西亞的紮麗塔斯(Caritas Aprianingsih,36歲)最終承認撒謊。她日前被控16項偷竊、失信及僞造支票的罪名。
她承認其中五項罪名,余項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坐牢10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原本爲61歲女雇主的母親工作,並在前年偷了女雇主母親的5330元現金。女雇主在被告的哀求下決定給她一次機會,要被告寫一封道歉信。
被告後來轉而替女雇主工作,時常充當女雇主的“秘書”。每當女雇主須要開支票,女傭會幫忙從抽屜裏拿出支票簿。
有一次,被告拍下了女雇主簽發的支票,開始偷偷練習如何僞造女雇主的筆迹和簽名。
她在今年3月1日至4月8日,偷走支票簿裏的14張支票,並且僞造了女雇主的筆迹及簽名,偷偷拿到銀行領錢。其中13張支票成功兌現,她一共盜領了約1萬8000元的現金。
被告將其中1萬元花在“Greedy Cats”(貪婪貓咪)的手機遊戲上,剩余的錢都彙回印尼老家。
女雇主在今年4月10日發現支票簿裏少了不少張支票,撥電向銀行查詢,發現這些支票已經兌現。
她要求銀行調出賬目給她看,發現這些支票不是她所簽署後,當面質問被告。
被告承認犯案,但稱她遭“三個男人”逼迫,說他們威脅她犯案,否則就會殺了她。
女雇主相信被告,立刻報警。警方上門調查,被告繼續撒謊,但在進一步的盤問後終于承認撒謊。
主控官指出,被告不但辜負女雇主不追究偷竊罪行的恩惠,還背棄了女雇主給予的信任,因此必須嚴懲。
被告求情時稱她已經真心悔過,家鄉有年幼的孩子需要她照顧,請求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