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泡泡茶店Bober Tea一家分店在病毒阻斷措施期間無照經營,兩名業者分別被罰5500元及6500元。
擔任Bobertea Clementi Pte Ltd董事一職的胡勁文(Oh Jing Wen Joseph,音譯)因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6月30日在庭上被判罰款5500元。該公司的經理郭振豐(Kok Khen Foon Gabriel,音譯)也因觸犯同樣法令以及無牌照經營食品零售店,被判罰款6500元。
新加坡食品局前天發文告指出,當局去年5月29日在上述公司位于金文泰3道442座的泡泡茶店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未獲得食品局執照的情況下已開始營業。
稽查人員當場起獲所有用來制作泡泡茶的食材,並于同天全部銷毀。當時我國正處于病毒阻斷措施期間,所有售賣非必需品的零售店以及只售賣飲料、包裝零食、糕點或甜點的獨立運作餐飲店都須暫停營業。
當局進一步調查發現,郭振豐在胡勁文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網站接收泡泡茶外賣訂單。此外,他也在胡勁文的指示下,在店內進行員工培訓。
根據環境公共衛生法令,無牌照經營食品零售店,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多1萬元;重犯者可面對最多2萬元罰款或最長三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政府于去年4月7日至6月1日實施病毒阻斷措施,期間沒有必要理由不能隨意外出,所有非關鍵的必要服務也暫停。
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若罪成可被判罰款最多1萬元或監禁最長6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罰款最多2萬元或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