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男子辭職後,僞造文件稱被公司裁退,企圖向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騙取2400元的冠病疫情薪金補貼(Covid-19 Support Grant)。男子昨天(7月1日)認罪,被判坐牢10周。
之前受雇于Davis Guitar Music Center的王宏明(譯音)昨天承認僞造文件的罪行。他面對的另一項欺騙罪,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案情揭露,去年7月6日,被告因爲不滿工作提交辭呈,于同月9日正式離職。
離職後,被告得知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推出冠病疫情薪金補貼,幫助因疫情失業、至少三個月被迫拿無薪假和薪水減少超過30%的中低收入國人,每月得到最多800元的津貼長達三個月。
被告明知自己不符合申請資格,也知道要申請補貼須附上相關文件如遣散信,卻仍選擇僞造遣散信。他用自己的電腦,以公司名義寫了一封信,附上負責人的簽名,內容提到公司因受冠病疫情影響難以經營,所以必須裁退他。
被告將信件打印出來後,于同月16日到武吉班讓社會服務中心申請冠病疫情薪金補貼,並把僞造信件遞給負責人。對方拍下信件,與被告的申請一並交上。被告在回家路上就把僞造信丟了。
當局發現被告提交的信件是僞造的,因此沒將2400元的補貼發放給他。
被告代表律師爲他求情時說,被告當時沒能找到新工作,擔心沒錢繳付銀行貸款,面對壓力才會出此下策。他說,被告稱在完成申請的那一刻就已後悔,卻不知如何撤銷申請,並認爲自己的申請會遭拒絕。當警方找上他時,他第一時間承認罪行,配合警方調查,因此希望法官考慮判他坐牢五到六周即可。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10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