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公司董事涉及超過10億元騙案,控方指他有棄保潛逃的風險,要求撤銷被告保釋金或提高保釋金至600萬元。法官下令將他的保釋金從150萬元提高至400萬元。庭上揭露被告在本地除了有妻子和四名孩子,還有三名在外國的中國籍情婦和一個私生子,更曾大手筆送上百萬元和兩台豪華轎車。
被告黃有志(34歲)是Envy Asset Management和Envy Global Trading(EGT)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他被控31項控狀,包括欺騙、嚴重失信、僞造文件和觸犯公司法令等。他被指利用這兩家公司欺騙多人投資鎳(nickel)相關的貿易和其他投資計劃。
案件昨天(7月5日)過堂時,控辯雙方針對被告的保釋金展開長約兩個小時多的舌戰。
控方要求法官撤銷保釋,或者將被告的保釋金提高至600萬元。被告的代表律師提出反對,要求維持現有的150萬元保釋金,並指這相信已是我國將電子追蹤器被列爲保釋條件以來最高的保釋金。
根據調查官的宣誓書,被告曾轉賬大筆金額或買車送給三名年齡介于26歲至38歲的中國籍情婦,其中一人還替被告生了一個孩子,被告也給了她至少250萬元。
另外,被告曾分別買下價值80萬元的賓利豪車和價值68萬元的邁凱倫(McLaren)名車送給另外兩名情婦,她們也另外獲得分別2萬元和29萬元。原本逗留本地的三名情婦從去年至今年陸續離開新加坡。
控方指,被告和情婦的關系顯示他在國外有人脈,加上他把大筆錢轉到外國公司和海外戶頭,若他棄保潛逃仍可在國外過上“好生活”。
律師則指,被告送給情婦的昂貴“禮物”不能證明他有潛逃的可能,且他被捕後就未曾聯系她們,並強調被告的妻子和四名孩子都在新加坡。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7月6日的《聯合晚報》。